〔2024〕第1号-告
宣州区新田镇人民政府信息答复书
杨士凤:
您于2024年1月4日向新田镇人民政府申请“申请公开本级政府的2022年财政决算信息,请使用纸质邮件答复。”的政府信息,现将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的规定,您申请的相关信息附后提供。该信息已在宣州区新田镇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网址:https://www.xuanzhou.gov.cn/OpennessContent/show/2647637.html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宣州区新田镇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