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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2022-01-17 09:20
  • 发布文号

    宣区政办秘〔2022〕1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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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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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州区南漪湖及入湖河流内围拦网拆除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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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州区南漪湖及入湖河流内围拦网拆除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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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宣州区南漪湖及入湖河流内围拦网拆除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月17日

 宣州区南漪湖及入湖河流内围拦网拆除

工作方案

`保护,改善南漪湖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宣城市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 年南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宣环委办〔2020〕20号)、《宣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宣水领办〔2021〕4 号)、《关于印发<宣城市南漪湖及入湖河流内围拦网拆除工作方案>的通知》(宣中环改办〔2021〕130 号)要求,决定依法拆除南漪湖湖区及入湖河流内部的围拦网等养殖设施(含渔业生产生活设施和散捕网具)。为确保拆除工作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维护公众权益,实行湖泊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改善南漪湖生态环境。

二、目标任务

2022年4月10日前,全部拆除南漪湖湖区生态红线内一切养殖设施以及湖区内所有围网、矮围拦,实现退养还湖。南漪湖所有入湖河流内非法水产养殖一并全部拆除。

三、拆除标准

拆除全部养殖围网、拦网和捕捞网具,拔出全部网桩并清运处理,撤离所有渔业生产生活设施。

四、拆除资金

围拦网养殖户在2022年3月15日之前自行拆除围拦网,自行拆除奖励资金标准由相关乡镇自行制定。逾期未自行拆除撤离的,由乡镇组织力量依法集中强制拆除撤离。

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拆除围拦网任务数按每亩50元标准拨付拆除资金。拆除资金为市级下达资金及区级财政配套资金。

五、组织实施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为本辖区内围拦网拆除工作责任主体,要建立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拆除撤离工作有序推进。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拆除工作,并牵头组织区级验收。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1月23日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围拦网拆除撤离工作,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发布拆除围拦网工作通告,开展宣传发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3月15日前)。组织实施围拦网拆除工作。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督促养殖户捕捞水产品、签订拆除协议、自行拆除围栏网。若未自行拆除,强制拆除过程中未捕捞的水产品损失由养殖户自行负责。

(三)清理巩固阶段(2022年4月10日前)。对拆除工作进行区级检查验收。对已拆除的围拦网进行“回头看”,防止拆后又重建。严禁加高加固现有低坝等影响水生态功能的设施。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积极宣传发动。拆除南漪湖围拦网是区委、区政府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南漪湖综合治理的具体举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认识,积极营造良好的围拦网拆除工作氛围,从维护南漪湖流域群众整体利益、着眼未来发展和子孙后代生存的高度,正确认识拆除围拦网的重要意义。自觉落实各项部署和工作要求,依法守纪、尽职尽责,顾全大局、履行义务,为构建生态南漪湖作出应有贡献。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区政府成立宣州区南漪湖围拦网拆除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筹推进围栏网拆各项工作。属地乡镇承担主体责任;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拆除等工作;区财政局牵头负责财政补助资金安排,并按规定做好审核拨付等工作;市公安局宣州分局负责围拦网拆除过程中的治安管理等工作;区城管局负责垃圾清运监督;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中央环保督查验收等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明晰、措施有力,确保围拦网拆除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如期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工作成效。围拦网拆除工作牵涉面广、面临问题多,各级各部门必须始终坚持依法依规,注意工作方法,认真履行工作程序,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严肃、统一、公正、透明。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围拦网拆除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 不能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将予以通报。

附件:宣州区南漪湖围拦网拆除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宣州区南漪湖围拦网拆除工作

领导小组

 长:  强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周业贤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星刚   区政府办四级主任科员

 员:  嵩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袁正华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梅霄汉   区财政局副局长

          文   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副局长

刘敏华   区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夏经和   狸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丁光华   洪林镇党委副书记、

吴高磊   沈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蒋静波   朱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周业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敏华、龚忠智为办公室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