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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政府办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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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州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2021-02-04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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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区政办〔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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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州区开展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支持家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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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州区开展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支持家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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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

《宣州区开展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支持家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第五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2月4日

 

 

 

 

 

 

 

 

 

宣州区开展农业信贷融资担保

支持家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积极主动融入长三角,深入落实安徽省“158”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家禽全产业链发展水平,扎实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助力乡村产业振兴、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稳定增收,经与安徽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农担公司”)深度沟通对接,决定开展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支持家禽产业发展。为细化推进措施,特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委“六大攻坚、三年攀高”工作要求,聚焦家禽强农支柱产业,强化党建引领,创新农业融资担保方式,探索农村“三变”改革、发展集体经济新模式,实现壮大家禽产业、壮大龙头企业、壮大国有公司、壮大集体经济、经济强村全覆盖、股改分红全覆盖和增加农民收入“四壮两全一增加”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壮大家禽产业。新建家禽智能立体化生态标准化养殖基地50个左右,家禽年出栏量增加7000万羽/年,打造百亿级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全区家禽一二三产业总值达到200亿元以上,建设长三角绿色家禽生产加工供应新基地。

——壮大龙头企业。培育或引进禽业上市公司1家,新增产值超10亿元的禽业龙头企业2家、产值超5亿元的禽业龙头企业3家、产值超亿元的禽业龙头企业10家以上。

——壮大国有公司。进一步做强宣城市洪晟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固定资产总值增加4.8亿元;进一步提升省农担公司宣州区办事处为农服务能力。

——壮大集体经济。力争到2021年底经营性收入超50万元的经济强村达到80个,到2023年底经济强村占比达到全区60%以上。2-3个乡镇率先实现经济强村全覆盖,并逐步实现整区经济强村全覆盖。

——增加农民收入。“十四五”期间,参与“四壮一增”工程的村全部实现分红,并逐步实现区内分红村全覆盖,农民收入保持稳定增长。

二、村集体经济壮大工程

第一种:国资参与模式

(一)实施主体

由宣城市洪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晟公司”) 与参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合资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建立规模化、标准化、园林化、智能化家禽养殖基地。合资公司由洪晟公司控股,股权设置根据公司组建协议确定。

(二)养殖基地规模

养殖基地规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建设2幢—10幢养殖笼舍不等,由项目所在地村提供8-60亩符合家禽养殖条件且不低于二十年的土地使用权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项目用地。每个养殖基地统一规模、统一标准、统一采购、统一建设,每幢标准为长(80-100米)×16.5米,配备立体养殖笼具设备(3-4层),并配套供电、环保、供暖、附属用房等设施,最终建设成本以审计结果为准。每个基地由1-多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由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符合条件村的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三)经营方式

由合资公司按EPC的方式,委托国资集团进行规划设计、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建成设施,同时委托区国资集团遴选运营单位。

1.建设期限:达到开工条件后的8个月之内建设完成。

2.运营要求:养殖基地建设完工验收后,由合资公司和运营单位签订运营承包合同。养殖基地的运营全过程由运营单位负责,自行承担因市场风险或养殖风险等带来的所有损失。

3.运营承包费。每个养殖基地运营期为10年,运营单位每年支付合资公司承包费(用于合资公司还本付息及分红)。每幢运营承包费首年X万元,第二年到第十年每年Y万元,原则上按季度支付,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之前上缴。一旦运营单位出现违约,合资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重新招标运营单位。运营期内,设施、设备的维护由运营单位负责。

4.运营履约保证金。运营单位中标后,须向合资公司缴纳运营基地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承包期满或解除合约后,按合同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或解除保函。

5.扶持政策:(1)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享受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扶贫、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贷款贴息和保费补助等方面的政策扶持。(2)运营单位可享受宣州区招商引资、中央及省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贷款贴息和保费补助等方面的政策。

6.建养殖基地资金支付:由合资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

(四)收益分配

1.合资公司:按运营合同约定获得承包费。其中:

1)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合资公司组建协议约定获得分红收益。

2)洪晟公司:按组建协议获得收益,同时增加固定资产。

2.运营单位:获得经营收益。

(五)融资担保

1.准入条件:符合“四壮一增”发展工程的村按占股要求与洪晟农业公司组建合资公司;乡镇街道、村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无不良信用记录。

2.授信期限:10年。

3.授信标准:按照240万元/幢的标准对合资公司授信。

4.贷款利率:按照省农担公司与合作银行协议利率。

5.贷款用途:用于家禽养殖基地建设投入的各项支出。

6.担保费率:授信额度低于300万元(含)以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8%;授信额度在300万至1000万元(含)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担保费逐年收取。

7.风控措施:省农担公司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8.授信要件:包括但不限于合资公司相关证照、立项批复文件、招标单位运营协议等。

9.授信总额:4.8亿元。

(六)贷款流程

1.项目立项。单个养殖基地到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立项,获得批复文件。

2.银行尽调。承贷银行进行尽职调查,收集资料,并按内部流程规定进行授信审批。

3.担保审批。通过承贷银行尽调的项目,省农担公司按内部流程进行项目审批。

4.合同签订。省农担公司、承贷银行、合资公司三方签订相关合同,并办理反担保等各项手续。

5.贷款发放。按照借款人申请和工程实施进度发放贷款,采取受托支付方式。

6.付息还款。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种:自建他营模式

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规划设计,按相关规定开展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完工后,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运营单位。经营方式和贷款流程参照以上方案。

三、强链延链补链工程

由招商引资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和运营单位等实施主体同省农担公司、承贷银行对接,企业类主体融资担保要求如下:

(一)准入条件:从事种禽繁育、饲料产销、家禽养殖、家禽屠宰、冷链物流、精深加工、电子商务、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经营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授信期限:3年。

(三)授信标准:单个经营主体最高1000万元。

(四)担保费率:授信额度低于300万元(含)以内的,执行担保费率0.8%;授信额度在300万至1000万元(含)的,执行担保费率1%。

(五)银行利率:按照省农担公司与合作银行协议利率。

(六)风控措施:由省农担公司和借款人协商约定。

(七)授信要件:根据产业链不同环节经营主体视情况确定。

(八)授信总额:2亿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开展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支持家禽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王光祥担任,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

(二)强化政策扶持。整合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扶贫、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央及省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涉农项目资金,优先扶持“四壮两全一增”工程项目。区政府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配套出台财产保险、家禽特色保险、融资担保扶持等方面政策,完善政策扶持体系。

(三)明确工作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照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务实尽责,共同抓好推进落实。

区委办、区政府办:负责统筹“四壮两全一增”工程项目策划、落实等过程中,涉及区委、区政府层面相关工作。

区委组织部:负责抓党建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研究解决组织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

区委宣传部:负责项目宣传发动、典型报道。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推进,加强与省农担公司和金融机构对接,草拟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指导督促养殖基地的选址和建设,做好技术指导;牵头养殖基地对外招商;督促运营单位按时缴纳承包费用。

区扶贫局:负责指导产业扶贫项目实施。

区财政局: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的落实和支付。

区审计局:负责指导项目的审计工作。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项目用地报批。

区发改委:负责指导编制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审批。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合资公司的成立。

区数据资源局:负责指导养殖基地建设和运营公开招标。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养殖基地选址和环保审批。

区国资集团:指导合资公司的成立、运营,对接银行代管资金投放等工作。指导合资公司做好养殖基地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运营招标等工作。

省农担公司宣州区办事处:负责运营单位经营的融资保障和其他相关工作。

各乡镇街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四壮两全一增”发展工程,项目用地和建设、运营过程中的环境协协调。

村社区:按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项目用地;配合做好合资公司的成立和运营;主动做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相关工作;配合合资公司申报项目。

五、附则

(一)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本实施方案由区开展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支持家禽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宣州区开展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支持家禽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宣州区开展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支持家禽

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光祥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易    区政府办二级主任科员

        周业贤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员:汪传明  区委办副主任

        吴海松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史惠群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区发改委副主任

顾以斌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梅霄汉  区财政局总经济师

马亚骉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刁红卫  区扶贫局副局长

江爱青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江建平  区审计局副局长

程小勇  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

   区数据资源局副局长

程双生  区国资集团副总经理

孙凤龙  宣城市瑞丰农业担保公司董事长

水丛林  区委农办专职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水丛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