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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章五十九条(四)项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免去:
孙玉霞同志区司法局政工科科长职务,纳入职级干部管理;
严昊同志西林街道民政所所长职务。
任命:
罗自峰同志为区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李向荣同志为西林街道民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