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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2020-03-10 15:18
  • 发布文号

    宣区政办秘〔20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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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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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宣州区2020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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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宣州区2020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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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现将《宣州区2020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310日

 

 

宣州区2020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分解落实“十三五”期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通知》(皖环函〔2016〕467号)要求,结合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发宣城市“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任务的通知》(宣环函〔2016〕135号)和《宣州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工作安排,经区政府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和环境问题

(一)整治范围

在前期调研、摸底结合省级美丽乡村建设,并与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对沈村镇胜利村双桥联圩防洪工程征迁集中安置区、杨柳镇兴洋村兴洋中心村、狸桥镇南湖村郑村中心村、洪林镇施村施村中心村、洪林镇大青山村大郭中心村、洪林镇鸽子山村鸽子山中心村等6个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环境问题

1.整治区环境压力日益加大。近年来由于污染治理资金投入不均衡,整治区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人口不断增加、化肥农药大量投入等带来的各种环境压力越来越大。

2.整治区环保设施薄弱。整治区多为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点,人口较多,环保设施相对落后。许多居民家中没有铺设生活污水管道,有的尽管铺设了管道,但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河道,绝大部分村庄尚无任何污水处理设施。

二、预期整治目标与技术路线

(一)整治目标

对6个中心村污水实施集中整治,2020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率≥6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70%,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通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使农村生活污水出水水质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27-2019)中规定相应标准。

(二)技术路线

结合宣州区区域内丘陵、山区地形和农户分散实际情况,对整治区生活污水因地制宜,采取分散式处理模式或集中式处理模式。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

沈村镇胜利村双桥联圩防洪工程征迁集中安置区:采购及铺设污水管网1850米,采购污水提升泵站设备一套,污水经收集后纳管经提升泵站提升进入双桥污水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杨柳镇兴洋村兴洋中心村:新建30吨/日微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套,配套建设污水主管网2560米,支管网2118米及配套附属设施及工程。

狸桥镇南湖村郑村中心村:新建50吨/日电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套、70吨/日电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套,配套建设污水主管网1753米,支管网3500米及配套附属设施及工程。

洪林镇施村施村中心村:新建污水处理终端设施 1座;配套建设污水主管网1153米,支管网4000米及配套附属设施及工程。

洪林镇大青山村大郭中心村新建污水处理终端设施 1座;配套建设污水主管网1900米,支管网4000米及配套附属设施及工程。

洪林镇鸽子山村鸽子山中心村:新建污水处理终端设施 1座;配套建设污水主管网2390米,支管网4000米及配套附属设施及工程。

四、资金测算与筹措

(一)资金测算

宣州区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投资测算(见附件)。

(二)资金筹措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是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体系,解决村生活污水无序处理问题,支持农村村庄污水处理工程,包括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检查井等的建设。

本实施方案项目以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为主,重点支持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村庄。其余部分由其他部门建设资金、各乡镇自行配套。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加强管理

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顺利实施,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部门职责负责项目统筹协调,每年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运行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

(二)管理机制保障

1.项目实施管理模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项目由当地乡镇政府组织实施,由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进行验收。项目实行报账制,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按工程进度拨款。

2.生活污水设施的管理。生活污水处理坚持“农村统筹、就近接管、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生活污水设施建成后,各乡镇、村要明确专人负责管理,也可采取承包方式进行托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达到改善水环境质量的目标。

3.严格督查考核。2020年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情况、农村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开展效果纳入对乡镇的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并定期开展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效益分析

通过高质量建设、规范化管理,保证工程正常运行,促进农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农村环境面貌有效改善,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高度统一。

(一)经济效益。由于该项目属于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主要是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为间接效益。

(二)社会效益。通过环境整治项目建设,改善整治区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从而缩小城乡间的差距;改善生存环境质量,保证水质安全,提高群众健康水平。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促进当地群众生活条件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有所提升。进一步提高农村村庄建设品位,帮助农村群众更新思想观念,改变生活方式,提高生活水平和文化素质。

(三)生态效益。1.污染减量化:通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使农村生活污水出水水质满足安徽省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27-2019)中规定相应标准。2.环境保障:切实加强整治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在整治区乡镇设立专职或兼职环保员,项目实施村设立联络员,逐步建立完善区镇村三级农村环保工作网络。建立健全示范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分工明确、协调有力、措施到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让农民了解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农村生产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就是发展农村生产力的理念,把生态环境与健康意识紧密联系在一起。

 

附件:宣州区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投资测算

宣州区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投资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