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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川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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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34A/202404-00072 组配分类: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发布机构: 济川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印发《2024年度济川街道办事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济办字〔2024〕33号
生成日期: 2024-04-23 发布日期: 2024-04-23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34A/202404-00072
组配分类: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发布机构: 济川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印发《2024年度济川街道办事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济办字〔2024〕33号
生成日期: 2024-04-23
发布日期: 2024-04-23
关于印发《2024年度济川街道办事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3 09:39 来源:济川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社区、处直各单位:

根据宣区法宣办[202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处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度济川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予以印发,同时将2024年度全区重点普法目录、“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普法责任清单、部门重点普法工作提示、每月重点普法工作提示予以公布,请各社区、处直各单位结合实际,根据本通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每月重点普法工作提示落实普法责任制。

 

   附件:1.2024年度济川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2024 年度济川街道重点普法目录

3.部门重点普法工作提示

4.每月重点普法内容提示

 

 

济川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3日


2024年度济川街道办事处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济川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开展“三个年”活动为目标,以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为重点,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为总抓手,狠抓工作落实,创造性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现代化美好济川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具体举措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安徽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2023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

2.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活动,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大众化传播。持续开展举旗帜·送理论”活动,充分运用各类阵地平台,采取各种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

二、精心安排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区法宣办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项目会战突破年”工作要求,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作为全年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期间作部署,在第七个“宪法宣传周”期间作总结。

2.突出重点内容。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广泛开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环境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平安建设、长江保护、乡村振兴、经济普查、交通安全、反电诈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专题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推动有关单位重点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网民和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办事意识。

3.狠抓专项行动。组织实施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守法聚力”行动,多举措开展惠企暖企普法举措,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增强企业良性高效发展的“软实力”。

三、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1.提升乡村治理质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乡村振兴规划。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参加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及第十批“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推荐工作。

2.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集中开展“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以法治护航乡村振兴。以担任“法律明白人”的村(社区)“两委”干部为重点,加强常态化培训。贯彻落实《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实施村(社区)人员“识法明理”行动。深入实施“法润乡村社区”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开展“法治护航和美乡村建设”活动,全面夯实基层依法治理。

四、持续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1.扎实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重点围绕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网民等群体,分层分类分众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健全完善全处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强化红色法治文化资源保护宣传和运用,多种形式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积极参加第五批国家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申报推荐工作,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3.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深化法治文化+地域文化、红色文化、行业文化等探索,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结合“三下乡”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下基层,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4.扎实做好宪法宣传教育等主题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参加2024年度全省“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区公民国家安全意识。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宣传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爱国主义教育法学习宣传。组织开展2024年“江淮普法行”等普法活动,引导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开展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加大地方性法规内容宣传普及力度,推动各执法部门知晓、宣传、贯彻和用好地方性法规。

5.借力新媒体引领普法新常态。组织参加第十九届全国、第八届全省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组织发动微信公众号协同开展普法宣传,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加大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展播展示、宣传普及、传播交流。

五、提高标杆狠抓工作落实

1.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坚持党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适时召开普法领导小组会议。充分发挥部门、社区在普法宣传中的职能作用,构建“统筹有力、责任明确、实施有力”的工作格局。

2.推动政法部门在守法普法工作中走在前、作表率。推动全处政法部门牢固树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是最好普法的理念,把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落实法治专业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围绕工作大局,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案事件,大力开展以案释法明理。

3.培育、推广先进典型。组织参加全市、全区优秀法治讲师、优秀普法志愿者评选,充分发挥全区“八五”普法宣讲团、普法志愿者作用,强化典型培育和示范引领。扎实推进社会化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根据司法部和安徽省司法厅、市、区司法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参加安徽省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工作。

4.狠抓工作实效。督促贯彻落实《宣城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试行)》,结合全区“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度履职评议制度,推动“八五”普法提质增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普法产品、阵地和活动的管理。狠抓作风转变,减轻基层负担,不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5.推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在主流媒体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投稿,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附件2

2024年度全区重点普法目录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章程》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信访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三、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四、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宗教事务条例》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快递暂行条例》

《安徽省信访条例》

《安徽省志愿服务条例》

《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

《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

《安徽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安徽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办法》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

《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

《宣城市青弋江灌区管理条例》

《宣纸保护和发展条例》

《宣城市敬亭山风景名胜区条例》

《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宣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宣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

《宣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宣城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宣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

《宣城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

《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宣城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实施办法》

《宣城市厨余垃圾管理办法》

五、新出台(新修订)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安徽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

《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安徽省土地监督检查条例》

《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安徽省征兵工作条例》

《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条例》

《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

《安徽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安徽省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办法》

《宣城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宣城市养犬管理条例》

《宣城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试行)》

 

 

 

 

 

 

 

 

 

 

 

 

 

附件3

 

宣州区“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

责任清单(模板)

单位名称

济川街道办事处

责任领导、科室及普法联络员

分管领导:赵海峰  责任科室:司法所

普法联络员:李登磊

普法对象

 

1.对内:济川街道内部的机关工作人员及各社区干部。

2.对外:一辖区群众、学生。二是针对矛盾纠纷当事人、社会困难群体等普法对象的法律服务;

2.对外:一是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法律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二是针对矛盾纠纷当事人、社会困难群体等普法对象的法律服务三是全行政执法人员的通用法律资格考核

重点普法内容

(结合本单位职能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列举最重要的10部以内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主题活动及重要节点

1.江淮普法行 “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

2.“3.8”“3.15”“4.15”“6.1”“6.26”“11.9”等重要节点

3.机关集中学法月、“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暨法治家庭建设”宣传月等地方性的创新活动

普法阵地

1.主流媒体:《今日宣州》;

2.网络媒体:安徽新闻网(法治融—宣州区司法局)等;

3.实体平台:区、乡、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室内外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创作基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法治文化广场(公园)等。

普法队伍

1.专业队伍:“”普法宣讲法治副校长

2.志愿队伍:“法润宣州普法志愿者服务队。

普法计划

(结合本单位的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列举10项以内的最重要的工作)

1.持续推进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继续推进网上学法考试工作; 

2.深入实施“法润乡村社区”专项行动;

3.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系列活动,推动全区重点司法执法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

4.加大地域法治文化建设

 

法律服务项目

(由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提供)

1.针对民营企业开展免费法律体检活动;

2.针对困难群众开展法律援助活动;

3.针对社区居民、农村农民等开展各类免费法律咨询活动;

4.针对系统内部执法人员组织开展执法培训;

5.针对地方性立法配合上级部门进行立法调研、征求意见等。


附件4

部门重点普法工作提示

 

序号

重要内容

具体工作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1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的二十大有关决策部署贯彻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中

组织办

司法所

2.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活动,纳入党校主体班的必修课程,纳入综合考核等评价内容。

党政办

司法所

3.组织开展全区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坛暨“举旗帜·送理论”活动

党政办   

处直单位

 各社区

4.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

司法所

处直单位

各社区

2

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5.持续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好2024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

司法所

处直单位

各社区

6.组织开展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司法所

处直单位

各社区

7.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

 

经济发展办

处直单位

各社区

8.组织开展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活动

各责任部门

处直单位

 各社区

9.加强国家安全、知识产权保护、长江经济带建设、突发事件应对、疫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反恐、档案等法律法规宣传

各责任部门

司法所

10.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组织办

处直单位

各社区

3

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11.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坛、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

司法所  党政办

处直单位

各社区

12.组织开展2024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组织领导干部考法、讲法、述法、送法系列活动

司法所  宣传办

处直单位

 各社区

13.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全区中小学校“学宪法 讲宪法 ”“宪法晨读”“法德携手 校园行”“小手拉大手”等活动的常态化、创新化开展

综治办、司法所  

派出所

处直单位

 各社区

14.进一步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适时开展法治副校长 培训

综治办、司法所  派出所

处直单位

 各社区

15.深入实施“法润乡村”专项行动,常态化在10个重点领域组织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普法宣传工作

乡村振兴办

综治办

处直单位

各社区

16.深入实施“江淮普法行”,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司法所

处直单位

 各社区

4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7.持续参加“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及“市级法治文化创作基地”示范建设工作,积极配合完善网上法治作品资源库,争创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司法所

处直单位

各社区

18.持续打造“宣法扬德 护民兴城”法治文化品牌,探索建立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做好法治文化+系列工程

司法所

处直单位

 各社区

19.将法治文化阵地纳入党校主体班次的实践基地,纳入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廉政、法治教育活动的实践基地

文明办

处直单位

各社区

20.继续组织参加第三届法治文化节和第四届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表彰活动

组织办  司法所

处直单位

 各社区

21.利用“电影下乡”“戏曲下乡”等载体,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

党政办  组织办

文明办

司法所

各社区

5

 

 

 

推动基层依法治治理 

 

 

 

 

22.积极参加安徽省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工作

文明办 宣传办 司法所

镇直各驻镇单位 各村(社区)

23.积极参加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对已命名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动态管理

宣传办 文明办 司法所、民政所

处直单位

各社区

24.加强“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治家庭”培育工程,并积极引导其参加法治实践工作

党政办  司法所

处直单位

 各社区

 

 

 

 

 

 

7

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

25.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

  司法所

处直单位

各社区

26.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

  司法所

处直单位

 各社区)

27.加强行政执法过程中实时普法和以案释法工作

  司法所、各执法部门

处直单位

各社区

28.推进媒体公益普法

党政办  文明办、宣传办、司法所

处直单位

 各社区

29.加强社会化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

司法所

处直单位

 各社区

 

 

 


附件5

每月重点普法内容提示

月份

重要节点

重点宣传内容

牵头责任单位

1月

“两会”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司法所 组织办

2月

 

 

“春节”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司法所

派出所

人社所

城东自规所

 

3月

“3·1”国际民防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武装部 司法所

“3·8”妇女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妇联   司法所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司法所 

安监站

“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徽省水法宣传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水利站 司法所

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     

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司法所   民政所

教体办

4月

全国税收宣传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财政所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反分裂国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司法所

派出所

组织办

“4·26”知识产权

宣传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经济发展办

5月

“民法典宣传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司法所

“5·1”国际劳动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人社所

司法所

全国助残日

5月份第三个星期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民政所

司法所

“5·12”全国防灾

减灾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

安监站

司法所

家庭教育宣传周“5

·15”国际家庭日所

在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妇联

司法所

“5·19”中国旅游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经济发展办

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15周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办

全国节能宣传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司法所        

经济发展办

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

宗教事务条例

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

民政所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6月份第二个星期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党政办

 

“6·5”世界环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城东自规所

6·9”国际档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党政办

“6·25”全国土地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城东自规所

“6·26”国际禁毒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戒毒条例

 

综治办

派出所

安全生产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监站

 

7月

“7·1”党的生日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组织办

党政办

8月

“8·8”全民健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教体办

“8·8”海关法治宣传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乡村振兴办

9月

9·10”教师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体办

国防动员宣传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武装部

中国农民丰收节

每年农历秋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乡村振兴办

“9·30”烈士纪念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司法所 民政所

全国质量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安监站

10月

 

“10·1”国庆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

司法所 安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25周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司法所

全国敬老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

民政所  司法所

11月

“11·9”消防宣传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安监站

12月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安监站

“12·4”国家宪法日

“宪法宣传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司法所 组织办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12月份第一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监站

“12·8”统计法颁布

纪念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统计站

机关集中学法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宣城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试行)

司法所  组织办

 

说明:请请各相关职能科、室、站、所、社区结合实际,根据重要节点,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