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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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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063/202403-00021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机构: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水阳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1 发布日期: 2024-03-01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063/202403-00021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结果
发布机构: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水阳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1
发布日期: 2024-03-01
安徽水阳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3-01 00:00 来源: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宣区自然资规执罚﹝2024﹞7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安徽水阳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23年11月占用宣州区宛陵林场和向阳街道土地1064.86平方米硬化水泥道路,其中占用向阳街道国有建设用地面积417.73平方米,占用宛陵林场国有土地647.13平方米。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附录A“违法占地类”查处注意事项第二条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水阳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2MA2NBGM64M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袁**
处罚结果1.退还土地。责令安徽水阳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非法占用的647.13平方米国有土地退还给宣州区宛陵林场;将非法占用的417.73平方米国有土地退还给向阳街道办事处。2.没收水泥道路。没收安徽水阳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符合规划土地上新建的603.61平方米水泥道路。3.罚款。对603.61平方米农用地按每平方米14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人民币84505.40元,对461.25平方米建设用地按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人民币46125元;合计罚款金额人民币130630.4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3-01
处罚机关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宣城市宣州区林业局)
地方编码341802
备注
公示期限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