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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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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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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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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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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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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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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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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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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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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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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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八佰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统华购物中心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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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八佰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统华购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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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区市监处罚〔2024〕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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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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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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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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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罚款人民币1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55.6元;3.没收涉案产品2盒“腐竹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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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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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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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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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宣州区爱上果品锦城南路店销售印有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的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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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宣州区爱上果品锦城南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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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区市监处罚〔2024〕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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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印有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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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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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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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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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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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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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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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顺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采购食品原料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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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顺丰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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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区市监处罚〔2023〕3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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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采购食品原料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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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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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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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950元;3、罚款人民币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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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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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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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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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宣州区水阳天润发超市(冯华)涉嫌销售超过限用期限化妆品及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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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宣州区水阳天润发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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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区市监处罚〔2024〕7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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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销售超过限用期限化妆品及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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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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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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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告;2.罚款3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496.4元;4.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4瓶特制接待酒(标称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红粱魂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生产许可证号:QS5200 1501 1072,酒精度53%vol,净含量500ml,生产日期2017年9月14日)。罚没款合计349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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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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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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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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