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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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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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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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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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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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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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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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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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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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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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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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华文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以及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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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华文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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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区市监处罚〔2023〕10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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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以及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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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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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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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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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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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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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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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宣州区国银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剑南春®白酒和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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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宣州区国银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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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区市监处罚〔2024〕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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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剑南春®白酒和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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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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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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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告;2、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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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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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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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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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宣州区张培影蔬菜销售摊位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用农产品(辣椒面)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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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宣州区张培影蔬菜销售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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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区市监处罚〔2023〕2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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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用农产品(辣椒面)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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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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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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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2、没收违法所得60元;
3、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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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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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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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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