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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0XL/202402-00014 组配分类: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卫健委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开展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20 发布日期: 2024-02-20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0XL/202402-00014
组配分类: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卫健委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开展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20
发布日期: 2024-02-20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开展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0 11:14 来源:宣州区卫健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委属各单位、各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医疗美容机构:    

近期,国内火灾事故频发,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一地下室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一私立学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2023年11月16日泾县医院违规电焊引发火情。目前我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牢牢守住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按照省、市、区统一部署,针对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当前我市卫生健康系统面临的安全隐患,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和托育机构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单元,传导到社会末梢,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确保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各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医疗美容机构,尤其是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各类实验室、门急诊部、住院部、氧气站、食堂、危险化学品库、柴油发电机室和施工现场等人员密集和敏感场所等重点区域。

    三、整治重点

    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集中整治以下重点问题: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6.违规使用醇基燃料、瓶装液化气罐等

    7.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或原有规划用途。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医护人员、其他工作人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医院、医养结合机构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托育机构内儿童活动用房违规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

    6.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7.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之间未严格防火分隔,每个防火分区未达到至少2个安全出口;    

8.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9.冷库尤其是地下冷库与其他建筑之间未严格防火分隔

    10.下店上宅住宿人员3人以上的未严格防火分隔。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消防设施设备损坏停用

    1.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

    2.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3.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

    4.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1.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装饰装修

2.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                               

(六)其他突出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1.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等

    2.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充电,或者飞线充电

    3.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4.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员工不会使用消防设施器材、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5.其他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安全隐患。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全面发动各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医疗美容机构,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并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要求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附件4)存档备查。鼓励群众通过“12345”举报热线,或直接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消防等部门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和举报核查属实的,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尤其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疏散通道占堵和违规设置铁栅栏等问题,要坚决打击整治,绝不姑息迁就。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区卫健委将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协调区级以上和当地主流媒体曝光,推动隐患整改。各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医疗美容机构要突出“案例教育法”,通过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深刻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围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积极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动员社会群众积极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各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医疗美容机构要强化医护人员、护工、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志愿消防队员(微型消防站)宣传培训,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力争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区卫健委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研判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下发问题隐患交办单,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对隐患较多、整改不力单位,要组织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提示函,必要时联合属地消防部门组织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区卫健委组织成立督导组,区卫健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由班子成员带队,抽调业务骨干,开展“穿透式”“印证式”“关联式”明察暗访,督导组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直击问题,如实反馈督导情况,适时召开警示会,播放警示教育片,剖析深层次原因,通报问题隐患,传递工作压力,提出建议措施,真正起到督导效果。

五、任务分工

    区卫生健康委是此次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整治行动责任主体,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委机关相关业务科室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抓好业务领域内监管单位的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各单位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疾病预防控制牵头负责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医政医管牵头负责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院前急救中心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基层卫生牵头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老龄健康科:牵头负责医疗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人事科牵头负责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及监管工作

妇幼健康科:牵头负责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牵头负责托育机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中医药管理科:牵头负责中医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卫生应急办公室:牵头负责安全事故处置相关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含重特大涉险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

综合监督科(职业健康科):牵头负责医疗美容保健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5日前)。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细化本单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发动。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中旬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各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医疗美容机构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积极对接属地消防部门组织全面培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三)验收评估(2024年3月底前)。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医疗美容机构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稳定。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医疗美容机构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春节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本地、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部门协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医疗机构、托育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监管。聚焦整治重点,联合属地消防、城管部门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尤其要加大防盗窗(网)、广告牌整治力度,及时督促监管单位限期整改防盗窗(网)、广告牌,对拒不整改的防盗窗(网)、广告牌联合属地城管部门进行强制拆除。

    (四)强化监督问效。各单位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