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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91406L/202401-00060 组配分类: 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
发布机构: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生活垃圾分类“你问我答”(第七十六期)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19 发布日期: 2024-01-19
索引号: 11341700MB1791406L/202401-00060
组配分类: 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
发布机构: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生活垃圾分类“你问我答”(第七十六期)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19
发布日期: 2024-01-19
生活垃圾分类“你问我答”(第七十六期)
发布时间:2024-01-19 15:47 来源: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物业管理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是谁?

答:《宣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中明确:居住区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未实施物业管理的,由原产权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管理责任人。所以物业管理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为物业服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