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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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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37Y/202401-0002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双桥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元月份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29 发布日期: 2024-01-29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37Y/202401-0002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双桥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元月份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29
发布日期: 2024-01-29
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元月份食品类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4-01-29 09:00 来源:双桥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备注
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五星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未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案 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五星店 宣区市监处罚〔2023〕353号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未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案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5.96元;3、罚款人民币5000元。 2024-1-15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宣城八佰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统华购物中心发布虚假广告和未按规定销售食品的违法行为案 宣城八佰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统华购物中心 宣区市监处罚〔2023〕1119号 发布虚假广告和未按规定销售食品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警告;罚款 1、罚款人民币255元整;
2、警告
2024-1-16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宣城市宣州区华荣烟酒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宣城市宣州区华荣烟酒超市 宣区市监处罚〔2023〕1076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0.2元;
3.罚款2000元。
2024-1-15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宣城市汇德隆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宣城市汇德隆超市 宣区市监处罚〔2023〕1090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味知爽® 长沙臭豆腐”14袋;    2、没收违法所得0.5元;
3、罚款人民币2000元。
2024-1-15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宣城市宣州区宛陵鲜生生活超市贝林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宣城市宣州区宛陵鲜生生活超市贝林店 宣区市监处罚〔2023〕1083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涉案超过保质期的“溢流香咸鸭蛋 净含量:50克”一袋;
2.没收违法所得;
3.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2024-1-10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宣城市宣州区薛老三淮南牛肉汤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案 宣城市宣州区薛老三淮南牛肉汤 宣区市监处罚〔2023〕877号 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罚款 1、罚款人民币2000元。 2024-1-15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宣城市恒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宣城市恒正食品有限公司 宣区市监处罚〔2023〕571号 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1、没收不符合规定的标签1023个;
2、没收违法所得;
3、罚款人民币1000元。
2024-1-15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宣城市宣州区彭汤百货便利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宣城市宣州区彭汤百货便利店  宣区市监处罚〔2023〕428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3瓶“阳光无糖柠檬味茶饮料”;
二、没收违法所得0.87元;
三、罚款2000元。  
2024-1-17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宣城市福溢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宣城市福溢超市 宣区市监处罚〔2023〕429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罚款人民币2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0.33元;
3、没收3瓶“农夫果园30%混合水果”饮料食品
2024-1-16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