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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7X7X/202401-00054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养贤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养贤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12 发布日期: 2024-01-12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7X7X/202401-00054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养贤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养贤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12
发布日期: 2024-01-12
养贤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1-12 10:04 来源:养贤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养贤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可持续性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 财产安全 根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 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安全生产事故, 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 影响和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包括永陆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地质灾害事故,非煤矿山事故, 烟花爆竹及危化

品事故,电力事故,建筑施工事故等。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养贤乡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条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 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首要任务, 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所造成对人民群众的生命、 财产损伤和破坏,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机制, 鼓励公民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防范。

2.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综合治理, 做好日常性检查和加大各类隐患整改力度, 并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准备,制定和完善各种应急预案。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党委、 政府的统 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和单位负责制, 各级行政领导和单位负责人是本辖区、本行业或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第一责任人。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建立联动协调制度, 整合资源,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 协调有序、动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抢险救援工作, 必须服从统一的指挥和调度。

第六条各村、乡属各单位根据本预案, 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各种专项应急预案,并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修订和完善,做到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成立养贤乡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应急指 挥 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在乡党委、 政府的领导下, 由党委书记张国梁任政委,乡长蔡显青任指挥长, 人大主席陈晓虎、副书记姚杰、副书记徐继能任副指挥长, 党政办、国土所、 财政所、城建办、武装部、应急管理站、派出所、 卫生院等负责同志为成员。

1.全乡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的组成

政委:张国梁

指挥长:蔡显青

副指挥长:陈晓虎 姚杰 徐继能 吕锡刚 赵双林 曹颖 盛赢 许金基 李实秋 罗木生

成员:陈雷、鲁德勇、韩艾虎、叶子双、张国刚 裴锟、张勇兵、胡兴华、邓浩、薛明普、肖五九、 刁青松、宋经伟。

2.全乡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全乡发生的安全事故;

(2)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

(3)确定相关部门、 单位应急处置工作职责及具体分工;

(4)研究、制定事件处置措施, 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单位实施并加强监督;

(5)研究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3.乡级有关站所职责

制定本部门处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参与全乡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决策。

抢险救援组: (组长由武装干事吴功承担任), 负责具体的抢险和救援行动;

物质保障组:(组长由财政所长胡兴华担任), 负责抢险和救援的一切物资;

医疗救护组: (组长由卫生院院长刁青松担任),负责伤病员的急救和护送伤病员到医院救治;

现场保卫组: (组长由派出所所长邓浩担任), 负责维护现场的正常秩序和治安安全;

疏散引导组:(组长由农路办主任张国刚担任), 负责疏散老幼病残等非抢险和救援人员;

信息联络组: (组长由应急管理站站长陈雷担任), 负责上下传递安全生产事故的变态, 报告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

第八条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 指挥部及办公室有权紧急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备、设施, 必要时, 对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依法实行封锁。

第三章预测和预警机制

第九条各村,乡属各单位、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建立健全各企业的档案,完善预测、 预警机制,防患于未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第十条信息传递。党政办在接到各种预警信息后 根据可能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范围、性质和事态, 发布预警信 息。各村、各单位、各部门在接到预警信息后, 立即通知相应人员,做好准备。同时,各村、各单位、 各部门要在发现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上报政府,并通知相关机构。 公民有义务通过110报警或其他途径报告和反映安全生产事故及其信息。 乡安全生产 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及时通报情况,提出应急处置意见, 启动应 急处置工

作。

第十一条预警处置。得到预警信息后, 乡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研究提出预防性措施。必要时, 可以根据实际需要 零时采取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安全生产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等措施, 同时要求各应急分队进入战备状态,

第四章应急处置

第十二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村、单位、企业要立即上报政府和相关机构,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 事发地所在村 领导是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要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 置,控制事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乡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 立即研究应急处置方案,启动相应预案,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必须 在 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同时向上级报告 其他应急分队在接到通知后,迅速作出响应, 在规定时间内, 赶赴现场,参加抢险、救援行动。

第十三现场指挥与协调

()根据事态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紧急疏散、撤离、 安置非抢险救援人员和受威胁人员,组织抢险救援救受伤人和被困人员, 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

()迅速控制危险源, 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护治安等控制措施,

()对现场进行不间断监测, 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针对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 划定警戒线,锁封、隔离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 终止可能导致事态扩大的活动。

()组织协调被损坏的公共交通、通讯、供水、 供电等基础设施的抢修,提供生产、生活必需品等措施

()实行24小时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保护现场, 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第十四条依靠本乡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不能有效控制事态的。无法消除危害, 尤其是出现跨区域、大面积或可能发展为严重危害, 需要实施扩大应急处置行动时, 乡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报请区政府启动区级总体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承担应急处置的单 位或部门要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党政办。处置结束后, 应将处置结果报乡指挥部,经批准后, 方作出同意应急处置结束的决定。

第五章后期处置

第十六条应急处置结束后, 乡民政站将做好救济物资造册发放工作,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的安抚, 帮助其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完毕后, 乡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调查总结工作,找出预防、预测、 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相应能力, 修定应急预案,逐步完善应急机制,并向区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第六章应急保障

第十八条乡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要求,切实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力、物力 、财力等相关工作的准备,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章宣传教育

第十九条乡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应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 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发放防灾手册, 增强公民事故防范意识和应急基本技能。

第八章监督检查与奖惩

第二十条乡应急办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工作的检查和督促; 有关单位要经常性地进行检查, 确保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对在应对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因责任不明,工作不力,畏难退缩的,将追究其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预案由乡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