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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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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703003249290M/202312-00016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供销社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负责人解读】市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郑守龙对《“双社联动强基赋能”助力乡村振兴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27 发布日期: 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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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供销社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负责人解读】市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郑守龙对《“双社联动强基赋能”助力乡村振兴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27
发布日期: 2023-12-27
【负责人解读】市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郑守龙对《“双社联动强基赋能”助力乡村振兴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27 16:40 来源:宣州区供销社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背景依据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加快发展现代乡村服务业,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统领,以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为主线,推进基层社和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动发展,有效探索服务农民生产生活需求、发展乡村产业的机制和模式,加快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为了有效帮助农民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助农增收致富。为促进基层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基层社”)和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双社”联动发展,进一步发挥服务乡村振兴作用,结合宣城市供销社系统实际,制定了《“双社联动强基赋能” 助力乡村振兴试点工作方案》。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人民群众的期盼。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举措,也是促进农民增收的必然要求。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双社”联动发展的根本,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全面提升“双社”为农服务能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致富。由县级供销合作社牵头,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供销合作社+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模式,吸纳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种养业大户、小农户等参与,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

(二)自身的职责要求。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始终坚持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努力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努力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三、主要任务内容

(一)联合创建新型基层社。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党建引领 村社共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宣供〔2021〕38号)文件精神,以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为牵头方,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供销合作社+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模式,吸纳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种养业大户、小农户等参与,联合组建新型基层社。

(二)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立足当地特色,整合资源,共建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农产品集散中心、粮食收储烘干中心、冷链物流等经营服务项目,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村集体和农民“双增收”。

(三)开展现代综合服务。提升“供”的能力,发展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延伸开展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农技推广、收储加工等农业生产服务。

(四)深化“三位一体”合作。通过“双社”平台,积极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为农服务综合合作模式,推动三大服务功能的实质性融合和服务资源的有效对接,加快构建以流通为主导、生产为基础、信用为支撑的综合协作服务新机制。

(五)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按照参与、共享的原则,建立新型基层社与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之间紧密的利益联结和共享机制,注重投效,形成有效资产、实现资本积累,通过按股分红、按劳取酬、固定租金、托管服务、按交易额返利等方式,开展收益分配。

五、工作目标

2024年,选择8个行政村开展“双社”联动工作试点(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2025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开展“双社”联动的行政村达到16个,并探索以乡镇为单位整体推进试点。通过发挥“双社”联动试点工作“试验田”,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乡村产业发展加快,“双社”联农带农富农能力明显提升,有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六、具体操作

(一)安排部署。2023年10月底前,开展调查调研,做好宣传发动、市级试点工作方案制定等工作。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与农业农村局充分沟通、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于12月底前报市供销社。

(二)试点推进。2024年12月底前,选定条件符合、积极性高的村集体,全面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加强试点工作指导,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模式并不断完善提升。

(三)巩固提升。2025年12月底前,总结前期试点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建立健全“双社”联动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推动“双社”联动模式走深走实。

七、创新做法

坚持联合合作。发挥基层社和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各自优势,开展股权、业务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合作,实现涉农资源集成共享,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