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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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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688131884M/202311-00009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负责人解读】关于《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州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09 发布日期: 2023-11-09
索引号: 11341703688131884M/202311-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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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负责人解读】关于《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州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09
发布日期: 2023-11-09
【负责人解读】关于《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州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09 15:13 来源:宣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一)政策有调整。因原文件制定较早,2014年时原国家规定工程必须招标的为200万元,安徽省规定是100万元, 2018年6月1日《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第16号令)颁布,工程必须招标的为400万元以上。国家省市政策在不断调整,需要重新出台该办法。

(二)原文件已废止。2014年区政府以政府办名义印发《宣州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宣区政办〔2014〕104号),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中发生的变更范围及程序进行了规定。2021年,因不适应现有形势,经区审计部门提出,2021年11月17日区政府常务会议予以废止。

(三)区级政策多次修订。《关于印发宣州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宣区政办〔2014〕104号)出台后,经区政府专题会议、公管委会议等形式多次进行了调整修订,变更管理要求较为分散,没有统一的文件,需要出台统一的文件明确要求,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

二、文件起草依据及征求意见情况

(一)起草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参考广德、宁国、泾县等地做法,起草了本办法。

(二)起草经过。区数据资源局6月初会同审计、财政、发改等部门起草了《办法》初稿,6月中下旬先后两轮征求乡镇街道、相关区直单位意见建议,7月7日区政府办牵头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结合反馈意见,对文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由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形成了送审稿,经区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研究通过后于2023年7月24日正式印发。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共分为总则、工程变更的范围、工程变更审批程序、法律责任、附则等五个部分。

(一)总则。明确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以及工程变更应当遵循的原则。

(二)工程变更的范围。明确工程变更的八种情形。

(三)工程变更审批程序。明确工程变更程序和审批流程。

(四)法律责任一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工程变更审批的,不得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二是建设单位及个人如存在不按规定权限和要求报批工程变更、将工程变更化整为零规避审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工程变更并造成投资损失浪费等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附则。以中央、省投资、世界银行贷款为主的项目,资金提供方、贷款方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资金提供方、贷款方没有规定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四、工作目标

(一)掌控工程成本。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通过系统的工程变更审批流程,让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掌握工程成本,并对变更进行审核,避开工程成本的挥霍。

确保工程质量。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勘探、设计、图审、造价咨询等机构的职责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规范相关企业及人员的行为,保证工程质量。

五、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创新举措。对于金额较高的变更,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必要性审查和技术审查,并会同区数据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等单位对申报材料予以审核,报主管部门的区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工程单次变更增减金额在60万元以上或累计变更金额超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预留金、备用金)15%以上的变更,需报请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严格控制较大金额的变更,从而控制宣州区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成本和工程质量。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以标后约谈和标后履约巡查为契机,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宣传并学习变更管理办法文件内容及精神,解读相关条款,告知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是强化政策落实。与主管部门、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职责单位加强联系,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关系和具体工作内容,探索建立相互协作、密切配合、高效联动的变更审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