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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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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MB84765W/202309-00020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州区医保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区医保局2023年第三季度政协提案办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29 发布日期: 2023-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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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宣州区医保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区医保局2023年第三季度政协提案办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29
发布日期: 2023-09-29
区医保局2023年第三季度政协提案办理
发布时间:2023-09-29 10:44 来源:宣州区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徐雪萍委员:

    关于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制度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安排工作人员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更好地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11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制定了《安徽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细则中规定: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负责基金筹集、管理和待遇审核、给付等工作。财政部门依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做好基金的财政专户管理、财务监督等相关工作。此次门诊共济改革将符合基本医保药品、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规定的门诊医药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一是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将门诊多发病、常见病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这些费用原来基本是靠个人账户解决,普通门诊费用医保支付金额不占用基本医保、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限额。二是参保人除了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以持医院外配处方在符合条件、按规定接入医保信息系统平台的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和购药,符合规定的纳入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已于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5号) 确定,该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中规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支付范围。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由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组织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补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并报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医疗保障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