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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731/202306-00056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澄江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开展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20 发布日期: 2023-06-20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731/202306-00056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澄江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开展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20
发布日期: 2023-06-20
关于开展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0 16:40 来源:澄江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北京市丰台区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等典型事故教训,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开展全区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宣区安办〔2023〕31 号)及市卫健委《关于开展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宣卫健办〔2023〕20 号)要求,决定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组织开展动火作业专项整治,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深刻汲取北京市丰台区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等事故教训,紧盯医疗托育机构、生物安全实验室、疾控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敏感特殊场所,聚焦动火作业用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作业过程等全环节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动火作业用工施工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作业审批管理不严格等突出问题,提升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能力,坚决竭制违规动火作业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 8 月底。
三、整治对象
(一)涉及动火作业的用工施工单位
重点包括:医疗托育机构、生物安全实验室、疾控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敏感特殊场所和高危重点领域。
(二)动火作业人员

以上动火作业主要包括:1.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所涵盖的作业。2.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建筑电焊工)”所涵盖的作业。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金属焊)”所涵盖的作业。4.切割机切割、烘烤、喷灯、电钻、砂轮等其他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

四、整治重点

(一)医疗机构(用工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是否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的管理制度;是否存在不查验动火作业人员证件,聘用、雇佣或指使无证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合格人员进行动火作业等情形。
2.是否建立健全动火作业人员档案。
3.是否建立完善动火作业审批和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4.是否按规定向动火作业人员配备相应劳动防护用品。
5.是否按规定对动火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是否加强动火作业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是否对动火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动火设备。
7.营业或使用期间进行施工作业,是否明确施工区和使用区的安全管理责任,对动火作业实行严格管理,科学认真辨识管控风险,按规定落实作业审批、现场监护、防火分隔等。
8.出租厂房业主方是否加强租赁企业实施动火作业的管理检查。
9.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分包转包行为。
10.限额以下工程的建设单位和个人是否严格履行现场安全主体责任,将工程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操作证书的人员进行施工,明确并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和措施。
11.动火单位进行施工作业,是否依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拆除工程是否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并依法将拆除工程有关资料申报备案。
12.是否加强外包作业管理,将作业活动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建立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二)动火作业人员及作业过程管理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动火作业人员是否依法依规持证上岗。
2.动火作业人员是否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3.动火作业人员是否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
4.动火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相应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作业。
5.动火作业前是否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有效落实管控措施。
6.动火作业前是否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在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和作业现场醒目位置张贴公示。
7.动火作业前是否清除作业区域及可能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可燃、易燃、易爆物品和介质。
8.动火作业时是否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9.动火作业时是否严格执行作业程序、规程、规范和标准,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配备相应的灭火设施。
10.动火作业后是否进行全面清理复查,确保无遗留火种。
11.动火作业现场是否建立应急疏散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
五、整治措施
(一)强化自查自改。6 月底前,各单位要对照相关法规规章标准要求和整治重点内容开展 1 次全面自查自纠,建立工作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二)强化全员警示教育。6 月底前,用工施工单位要组织开展 1 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重点突出动火作业管理、电焊气割作业“十不准”、火灾逃生、动火作业典型事故案例等内容,做到不漏一岗、不漏一人。开展一次以动火作业引发火灾为主题的逃生应急演练,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应急处置措施,掌握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安全素养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用工施工单位监管。8 月底前,各单位要组织重点场所全方位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严格执行清单化管理,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逐一挂单销号,形成闭环,问题突出的要及时“开小灶”,确保排查整改到位。加大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和巡查,组织一次教育培训、发送一份警示告知书、签订一份规范电气焊作业承诺书。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充分认识做好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建立长效机制。要利用火灾警示教育专题片、宣传资料等,在敏感场所、重点人员集中开展警示教育。要制定有针对性、实操性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区卫健委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对排查整治不力、重大隐患该发现没有发现、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遏制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小火亡人”事故。
各单位分别于 6 月 20 日、8月 28 日前将专项整治落实方案、总结报告报区卫健委应急办公室。联系人:张冬梅,邮箱:xzq**********.com。

                                                                      宣城市宣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