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717J/202310-00122 | 组配分类: | 上级政策 |
发布机构: | 新田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宣州区贯彻落实《宣城市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二)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0-31 | 发布日期: | 2023-10-31 |
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717J/202310-00122 |
组配分类: | 上级政策 |
发布机构: | 新田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宣州区贯彻落实《宣城市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二)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0-31 |
发布日期: | 2023-10-31 |
吸引集聚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
一、提供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
(一) 政策内容我区重点产业企业全职新引进的C层次以上人才,按照A层次300m2以上、B层次200-260m2、C层次120-150m2标准提供人才住房,在宣工作满5年无偿赠与100%产权。
(二)申请对象及认定标准
1. 全职新引进到我区重点产业企业的C层次以上人才,其层级分类由区委人才办按照《宣城市重点产业人才分类标准》认定;
2. 引进人才须为2023年4月4日之后在我市新登记参保,新登记参保单位为我区企业。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所在企业向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提交申请;
2. 审核。区委人才办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到人才所在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
3. 提供住房。所在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负责筹集房源(购买或自建),并将房源按照无偿提供给人才居住;
4. 产权登记。人才本人全职在我区工作满5年,由所在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将其持有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人才本人,并配合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赠与双方依法承担相关税费。
(四)所需材料
1. 认定为C类以上人才的证明材料。
(五)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人才来宣州区满1个月并依法登记缴纳社保后即可申报,6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
区委人才办电话:0563-3029803
(七)资金渠道
所需经费由受益财政承担。
二、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
(一) 政策内容引进的C层次以上或年薪30万元以上的高层次人才,5年内根据个人财政贡献度给予100%资金奖励。
(二)申请对象及认定标准
1. 我区重点产业企业全职引进的C层次以上人才或年薪30万元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其层级分类由区委人才办按照《宣城市重点产业人才分类标准》认定。须为2023年4月4日之后在我市新登记参保,新登记参保单位为我区企业,特殊原因不在宣州区缴纳社会保险的,须提供在宣州区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2. 引进人才在5年补贴期内离职但仍在我区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可继续享受补贴,累计补贴年限不变。在补贴期限内终止合同的,取消补贴资格,未发放的补贴资金不再发放;
3.“个人财政贡献度给予100%资金奖励”是指对人才的特殊薪酬补贴。年薪30~35万,指30万以上,35万以下,不包含30万,包含35万,其余类推。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年薪总额(万元) |
补贴金额(万元) |
30-35 |
1.00 |
35-40 |
1.30 |
40-45 |
1.70 |
45-50 |
2.00 |
50-55 |
2.40 |
55-60 |
2.80 |
60-65 |
3.10 |
65-70 |
3.50 |
70-75 |
3.90 |
75-80 |
4.40 |
80-85 |
4.80 |
85-90 |
5.20 |
90-95 |
5.70 |
95-100 |
6.00 |
100以上 |
6.50 |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所在企业向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或所在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人社所提出申请;
2. 审核。所在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区税务局核实个人纳税情况;
3. 拨付。所在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根据审核查核结果,将补贴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所在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人才本人账户。
(四)所需材料
1. 认定为C层次以上人才证明材料;
2. 个人工作合同、身份证、银行卡;
3.在宣州区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五)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每年7月份,完成上年度补贴兑现。
(六)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
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电话:0563-3038550
宣城高新区电话:0563-2060039
宣州经开区电话:0563-3496399
各乡镇(街道)人社所
(七)资金渠道
所需经费由受益财政承担。
三、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企业补贴
(一) 政策内容企业引进的C层次以上人才,分别按年薪的60%、50%、40%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引才薪酬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请对象及认定标准
我区重点产业企业全职引进的C层次以上人才,须为2023年4月4日之后在我市新登记参保,新登记参保单位为我区企业,特殊原因不在宣州区缴纳社会保险的,须提供在宣州区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或所在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人社所提出申请;
2. 审核。所在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对材料进行审核;
3. 拨付。所在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根据审核结果,将补贴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至企业。
(四)所需材料
劳动合同、在宣州区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纳(退)税记录等证明材料。
(五)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每年7月份,完成上年度补贴兑现。
(六)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
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电话:0563-3038550
宣城高新区电话:0563-2060039
宣州经开区电话:0563-3496399
各乡镇(街道)人社所
(七)资金渠道
所需经费由受益财政承担。
四、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
(一) 政策内容对柔性引进年薪15万元以上的人才,按年薪5%给予人才补贴,期限3年,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申请对象及认定标准
1. 申请对象为我区重点产业企业2022年1月1日以后从市外柔性引进的人才;
2. 申请对象须在宣州区缴纳个人所得税;
3. 柔性引进年计税报酬15万元以上的人才指符合《宣城市柔性引进市外人才暂行办法》(宣办发〔2015〕15号)规定的人员;
4. 申请对象在补贴期限内终止合同的,取消补贴资格,未发放的补贴资金不再发放。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所在企业分别向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或所在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人社所提出申请;
2. 审核。所在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拨付。所在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将补贴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所在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将资金拨付至人才本人账户。
(四)所需材料
1. 工作协议;
2. 企业给付个人计缴所得税的劳务报酬(银行流水);
3. 人才引进后的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五)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人才来宣州区满1个月后即可申报,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
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电话:0563-3038550
宣城高新区电话:0563-2060039
宣州经开区电话:0563-3496399
各乡镇(街道)人社所
(七)资金渠道
所需经费由受益财政承担。
五、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企业补贴
(一) 政策内容
企业柔性引进C层次以上人才,分别按年薪的40%、30%、20%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引才薪酬补助,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申请对象及认定标准
1.2023年4月4日以后柔性引进C层次以上人才的我区重点产业企业;
3. 柔性引进人才须与企业签订工作合同或项目合作协议,并提供在宣州区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4. 柔性引进的人才指符合《宣城市柔性引进市外人才暂行办法》(宣办发〔2015〕15号)规定的人员。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人社所提出申请;
2. 审核。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拨付。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将补贴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至企业。
(四)所需材料
1. 认定为C层次以上人才证明材料;
2. 企业与柔性引进人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项目合作协议;
3. 在宣州区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纳(退)税记录;
4. 企业给付个人计缴所得税的劳务报酬(银行流水)。
(五)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每年7月份,完成上年度补贴兑现。
(六)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
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电话:0563-303855
宣城高新区电话:0563-2060039
宣州经开区电话:0563-3496399
各乡镇(街道)人社所
(七)资金渠道
所需经费由所在受益财政承担。
引进培育高技能人才实施细则
一、校企定制培养补贴
(一) 政策内容鼓励校企合作开展技能人才培养,按企业支付给定制培养学生在校学习补助额度的50%给予企业补助,按定制培养学生500元/人的标准给予院校奖励。
(二)申请条件及认定标准
1. 申请对象为2022年1月1日以后签订人才(用工)定制培养协议的职业(技工)院校和我区重点产业企业;
2. 培养学生为职业(技工)院校全日制学生;
3. 企业支付给定制培养学生在校学习补助额度,培养的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及就业满3年,每个学生补助标准不超过3000元/年;培养的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及就业满5年,每个学生补助标准不超过5000元/年。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人社所提出申请;
2. 审核。所在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拨付。所在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根据审核结果,将补贴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按年度拨付补贴。
(四)所需资料
1. 资金申请表;
2. 学生信息表(需经学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3. 校企合作培养协议;
4. 企业支付职业(技工)院校的经费发票、银行对账单等凭证。
(五)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每年10月份集中申报受理一次,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责任单位和联系方式
区人社局电话:0563-3022043
宣城高新区电话:0563-2060039
宣州经开区电话:0563-3496399
各乡镇(街道)人社所
(七)资金渠道
所需经费由受益财政承担。
支持青年人才就业创业实施细则
一、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一)政策内容
在我区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
(二)申请对象及认定标准
我区重点产业企业2022年1月1日以后新招用的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三)申报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向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或所在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人社所提出申请。
2.审核。所在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人社所对材料进行审核。
3.拨付。所在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根据审核结果,将补贴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将资金拨付至个人账户。
(四)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和银行账户信息;
2.本人毕业证;
3.劳动合同。
(五)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企业所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且在我区购买社会保险(五险)6个月以上即可申报,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
区人社局电话:0563-3022047
宣城高新区电话:0563-2060039
宣州经开区电话:0563-3496399
各乡镇(街道)人社所
(七)资金渠道
所需经费由受益财政承担。
二、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补贴
(一)政策内容
对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创业的,给予最高5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支持。
(二)申请对象和认定标准
毕业2年以内在宣州区创业的高校或技工院校毕业生。
(三)申报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向宣州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审核。由区人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拨付。区人社局按季度拨付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
(四)所需材料
1.本人所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婚姻状况证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需提供配偶相应材料);
(五)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随时申报,每季度末20-30日集中受理一次,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
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63-3022047
(七)资金渠道
贴息资金从普惠金融专项资金和受益财政共同列支。
三、实习实践生活补贴
(一)政策内容
鼓励全日制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学生到我区企业参加专业实习、顶岗实训,实习实训期间给予30元/天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积极邀请大学生来宣州区开展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期间给予500—1000元/月生活补贴。
(二)申请对象及认定标准
申请对象为我区企业2022年1月以后吸纳的参加实习实训实践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和职业(技工)院校在校学生。
(三)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实习、实践学生所在企业向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人社所提出申请,所在园区管委会、乡镇(街道)根据审核结果,将资金拨付至企业,由企业负责发放至个人。
(四)所需材料
大中专院校学生来(在)宣州区开展实践实习花名册及补贴资金申报表。
(五)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学生来宣州区实习实训实践后即可申报,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
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63-3022047
宣城高新区电话:0563-2060039
宣州经开区电话:0563-3496399
团区委学少部电话:0563-3036100
各乡镇(街道)人社所
(七)资金渠道
所需经费由受益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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