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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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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50187E/202311-00024 组配分类: 食品小作坊登记服务指南
发布机构: 溪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08 发布日期: 2023-11-08
索引号: 11341703003250187E/202311-00024
组配分类: 食品小作坊登记服务指南
发布机构: 溪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08
发布日期: 2023-11-08
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发布时间:2023-11-08 16:22 来源:溪口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符合下列条件:


 (一)生产加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二)生产加工区与生活区有效分隔;


 (三)具有相应的生产设备、设施,以及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卫生防护设施;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直接从事生产加工的从业人员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