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溪口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溪口镇人民政府> 基层政务公开> 公共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索引号: 11341703003250187E/202401-00124 组配分类: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发布机构: 溪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法律咨询援助具体情况介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31 发布日期: 2024-01-31
索引号: 11341703003250187E/202401-00124
组配分类: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发布机构: 溪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法律咨询援助具体情况介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31
发布日期: 2024-01-31
法律咨询援助具体情况介绍
发布时间:2024-01-31 14:50 来源:溪口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办理依据

1.《法律援助法》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依法提供下列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法律咨询;

 

(二)代拟法律文书;

 

(三)刑事辩护与代理;

 

(四)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

 

(五)值班律师法律帮助;

 

(六)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

二、承办机构

区法律援助中心

三、服务对象

公民

四、申请条件

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刑事案件当事人

五、申报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

五、服务流程

1.公民通过电话、网络、信函或实地到访等形式提出法律问题。

2.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给予解答。

六、服务时间

即时解答,特殊可约定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区法律援助中心

电话:0563-27169441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