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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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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50187E/202401-00050 组配分类: 居住证签注
发布机构: 溪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居住证签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31 发布日期: 2024-01-31
索引号: 11341703003250187E/202401-00050
组配分类: 居住证签注
发布机构: 溪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居住证签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31
发布日期: 2024-01-31
居住证签注
发布时间:2024-01-31 10:47 来源:溪口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1.受理部门:各户籍派出所

2.办理条件:居住证有效日期到期。

(一)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二)房屋租赁合同、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材料;

(三)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3.办理流程:应由本人(户主、监护人)或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持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

4.所需材料:身份证等材料

5.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公开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71号《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