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宣州区住建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州区住建局> 基层政务公开> 农村危房改造> 本级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3899/202309-00081 组配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政策解读
名称: (部门解读)《关于民用建筑施工现场设置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公示牌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13 发布日期: 2023-09-13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3899/202309-00081
组配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政策解读
名称: (部门解读)《关于民用建筑施工现场设置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公示牌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13
发布日期: 2023-09-13
(部门解读)《关于民用建筑施工现场设置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公示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3 15:41 来源:宣州区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出台背景
    为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规范施工现场管理。
    二、出台依据
    《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建科[2008]116号)
    《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五十一号)
    三、出台过程
    市住建局20235月启动《通知》起草工作,6月份初步成稿。202374日至2023712日,在部门网站上公开征询公众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2023714日组织4家建设、施工单位填写《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公示牌模板》,一并讨论模板填写内容,收到意见3条,合理采纳3条。2023613日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主要内容
    本《通知》共4条。包含民用建筑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公示内容、公示要求、公示时间以及文件执行日期。
    1、民用建筑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公示是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在工程施工现场公示和张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节能信息、节能措施、保护要求以及绿色建筑标准等级、主要技术指标等。
    2、新建(改建、扩建)和在建外墙保温工程尚未施工的民用建筑施工现场应当公示和张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公示牌》(见附件),其信息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建设单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3、《公示牌》的施工现场公示时间为:新建民用建筑为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30日内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4、本通知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在市规划区内执行,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部门: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程明刚
    联系方式:0563-2616510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建设科技大厦13

注意事项:绿色建筑施工现场信息公示牌是指绿色建筑指标内容不限于公示牌样板中的指标内容要求,可以根据项目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室内环境质量等5类指标设计的实际情况增减,但每类指标至少填写4项具有代表性的技术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