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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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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3899/202302-0006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宣城市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2-28 发布日期: 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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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宣城市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2-28
发布日期: 2023-02-28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宣城市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8 16:53 来源:宣州区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交运局、区水利局、区数据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市〔2018〕138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规程DB34T4161-2022》有序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的各项工作,现将《关于印发宣城市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宣城市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年2月28日

 

 

 

 

宣城市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97号)等文件精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组织方式改革,有序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的各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工程建设组织管理方式改革,以推进工程建设咨询服务方式创新、管理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优化工程咨询市场环境,提升我市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促进宣城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选择有条件的项目和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研究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方法,全面整合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需的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服务业务,2019年培育2-3家具有较强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树立一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示范项目;建立健全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制度,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为我市全面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积累经验。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项目引导。市住建、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把全过程工程咨询作为优先采用的建设工程组织管理方式,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总体策划咨询、规划、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招标采购及验收移交等全部或部分业务委托给一个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应带头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积极参与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

(二)培育试点企业。市住建、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按照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的原则,选择本地区、本行业有竞争力的设计、监理和造价咨询企业作为试点企业,先行先试,并采取适当的倾斜政策,积极探索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相适应的各项规章制度,培养和引进高素质人才,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工具和信息化手段,大力提高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严格从业要求。承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企业应具有与工程规模和委托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工程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多项资质,还应具备相应执业(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且不能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施工企业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也不能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项或多项与工程规模和委托工作内容相适应的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规划师、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

(四)探索委托方式。市住建、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从有利于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角度出发,积极探索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委托方式。建设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可以选择整体或局部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达到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规模标准的,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的招标应采用综合评估法,不应以价格作为评标唯一因素。允许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并确定一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工程咨询企业应当自行完成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外的业务,可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建设单位同意,将咨询业务择优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并由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对委托业务的质量和效率全面负责。对选择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工程项目,可不再另行委托监理单位。

(五)落实咨询职责。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行工程咨询项目经理责任制。工程咨询项目经理由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授权,采用联合体形式的,项目经理由牵头人选派。工程咨询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领导项目咨询服务团队工作,代表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对委托方负责。在民用建筑项目中试行建筑师主导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可以根据建设单位授权,在相应的工程文件中代表建设单位签章。依法依规必须由建设单位签章的工程文件,应由建设单位签章。

(六)探索计费模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用应列入工程概算,各项专业服务费用可分别列支。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用可探索实行基本酬金加奖励的方式。鼓励建设单位对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按照节约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奖励比例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用的计取不得采用将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的经济利益与工程总承包企业的经济利益一致化的计费方式。

(七)完善制度体系。市住建、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大胆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快完善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相适应的招标投标监督、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档案等管理制度和办理流程。

四、实施步骤

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由各地住建委会同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指导,各建设单位参与组织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8年11月)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定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市住建委会同市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建立我市全过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围绕试点方案要求,制定配套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并对本地区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建设项目和已经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的企业进行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资质等级、综合实力、社会信誉和相关业绩等要求,确定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并抄报省住建厅。

(二)实施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12月)

市住建委会同市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试点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对试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提请联席会议进行研究解决。同时,对试点项目在招标投标、合同备案、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档案移交以及对试点企业的资质要求、计费方式、管理机制、人才储备等方面进行跟踪分析和帮助指导,并定期(每季度末)向省住建厅书面上报本地区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确保试点项目顺利进行。

(三)总结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1月)

全过程试点工作联席成员单位对试点项目进行全面回顾,梳理试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项目试点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研究现行相关制度的适用性和改进意见,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意见建议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整理后上报省住建厅,为省住建厅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提供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推进责任。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单位负责确定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试点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领域全过程工程咨询;交通部门负责指导推进公路、水运领域全过程工程咨询;水利部门负责指导推进水利(水电)全过程工程咨询;通信部门负责指导推进通信工程领域全过程工程咨询。

(二)构建协同机制。市住建部门及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交通、水利、公安、财政、审计、重点工程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形成推进合力,着力研究和解决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坚决破除试点工作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配套政策,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落实监督管理。市住建部门及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应当加强对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并予以公开。

(四)建立评估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由行业专家组成的试点工作评估机制,加强对试点项目的跟踪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为试点项目的推进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对试点项目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及时予以总结推广。

(五)发挥协会作用。行业协会要积极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培训,大力培养全过程工程咨询专业人才,提升企业和从业人员服务能力。支持行业协会围绕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咨询费用、市场供求状况等开展课题研究,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技术标准、行为规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企业自律、树立行业标杆、推广先进典型等方面的作用,为全面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奠定良好基础。

(六)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开展全方位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