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杨柳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杨柳镇人民政府> 政策文件
索引号: 11341703003250048P/202309-00020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杨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杨柳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17 发布日期: 2023-09-17
索引号: 11341703003250048P/202309-00020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杨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杨柳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17
发布日期: 2023-09-17
杨柳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7 19:23 来源:杨柳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杨柳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企业、各市场经营主体、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我省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秘〔2023〕50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宣政秘〔2023〕12号)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宣政秘〔2023〕32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认真做好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普查规定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普查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明确普查总体安排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是在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总体进度

1.普查准备阶段(2023年)。部署动员、组建机构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动员,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划分普查小区、绘制普查地图,准备普查物资,组织综合试点和单位清查等。

2.普查登记阶段(2024年1月-4月)。完成各类单位数据信息采集、复查编码、查遗补漏、数据验收、上报等各项登记工作。

3.数据处理阶段(2024年5月-12月)。上级开展数据检查、质量抽查数据评估

三、精心统筹组织实施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内容增多、技术要求提高、工作难度加大,各村(社区)和镇直相关机构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杨柳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附件),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中心,具体牵头组织实施乡镇普查工作。各村(社区)广泛宣传动员,选工作能力强的普查员做好普查工作,要将普查列入今明两年的重点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落实部门职责。镇直相关机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经济发展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普查工作、协调相关普查事项,统筹做好工作推进、方案制定、业务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等工作,指导村(社区)和协调镇直相关机构实施普查,抓好普查质量,查全、查准、查实普查对象和经济总量,实现应统尽统

涉及普查经费保障方面的事项,由经济发展中心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及产业发展方面的事项,由经济发展中心负责和协调;涉及宣传动员方面的普查事项,由经济发展中心和党政综合办公室共同负责和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方面的普查事项,由市场监管部门和经济发展中心共同负责和协调;涉及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方面的普查事项,由民政所负责和协调;涉及宗教组织和活动场所名录方面的事项,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和协调;涉及后勤保障工作方面,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和协调。以上相关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要求,全面明确和落实普查具体职责任务。

(三)确保数据质量。要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坚持依法普查。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鼓励探索利用第三方等社会资源提高普查效率。做好宣传引导,广泛运用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宣传横幅等方式,深入宣传经济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支持普查工作,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加大保障力度。各村(社区)要稳定经济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劳动报酬,由区财政统筹保障,其他普查所需工作经费由镇级承担。各村(社区)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普查经费使用绩效。

 

 

 

                      杨柳镇人民政府

                               2023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