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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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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MB1632202E/202305-0002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名称: 关于印发《宣城市宣州区防范因灾规模性返贫致贫工作预案》的通知 文号: 宣区巩固专〔2023〕3号
生成日期: 2023-05-10 发布日期: 2023-05-10
索引号: 11341703MB1632202E/202305-0002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名称: 关于印发《宣城市宣州区防范因灾规模性返贫致贫工作预案》的通知
文号: 宣区巩固专〔2023〕3号
生成日期: 2023-05-10
发布日期: 2023-05-10
关于印发《宣城市宣州区防范因灾规模性返贫致贫工作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0 16:11 来源:宣州区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区巩固专2023〕3号

        

关于印发《宣城市宣州区防范因灾规模性

返贫致贫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宣城市宣州区防范因灾规模性返贫致贫工作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宣城市宣州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代章)              

2023年5月10日

 

 

                                                                                                

宣城市宣州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    2023年6月12日印发

宣城市宣州区防范因灾规模性返贫致贫

工作预案

 

为有效应对和防范因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重病大病、重度残疾及重大突发事件等特殊因素导致全区农村人口规模区域性、规模性返贫致贫,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提前采取干预措施,精准施策,补齐短板,及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守住我区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宣州区防范因灾规模性返贫致贫工作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安排部署,在开展常态化动态监测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为主要目标,以快速发现、及时监测、精准帮扶为重点任务,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和主动发现机制,对全区农村人口加强监测,跟踪研判,精准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农村家庭收入较低且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村人口,通过动态监测、精准帮扶,有序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三、规模性致贫返贫风险因素

“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四、排查预警方式

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发现后,区、乡、村三级立即启动响应与会商研判,区直相关部门向区乡村振兴局推送风险隐患相关信息。

强化部门信息推送区气象局主要负责冰雹、大风、雷电、暴雨、干旱和低温冻害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推送;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受灾情况推送;区卫健委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推送;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受灾群众等情况推送;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情况推送;区人社局主要负责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的风险隐患推送;对重大突发状况可能导致因灾规模性返贫致贫的,要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理。

强化乡村信息摸排。一是对重点人群摸排。充分利用好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方式,开展好灾害对困难群众影响的摸底排查工作,特别对受灾严重农户、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低收入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因灾返贫风险排查。二是对重点区域摸排。结合气象、地质、水旱等灾害排查和汛前防汛抗旱、生产生活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对多灾易灾农村地区、重点帮扶村等重点区域开展因灾返贫风险排查和影响评估工作,深入分析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影响。

强化信息及时研判。区乡村振兴局要第一时间统筹工作力量,结合相关部门推送的风险隐患及线索,立即组织分析研判,并及时向相关乡镇街道推送。乡镇街道立即向相关村社区反馈,并立即组织人员对风险隐患进行核实。

强化对象快速认定。对存在规模性返贫隐患拟纳入监测帮扶的农户要建立“绿色通道”,按照程序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分析研判、实地核查、信息比对、评议公示、乡镇初审、区级审核、公告录入等监测对象认定工作。对因灾和突发事故等需要纳入的监测对象,乡村两级立即组织人员核查,区分情况后可先行救助并落实帮扶,然后履行有关程序,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五、应急处置措施

落实兜底帮扶。对因灾因疫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群众,按照“应纳尽纳”“应保尽保”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等兜底保障范围,发放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补助金,切实保障好受灾农户的基本生活,并及时纳入监测,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充分发挥保险作用,对因灾因疫受损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各乡镇街道要及时上报至区乡村振兴局,同时相关保险机构要及时受理、简化流程,第一时间理赔到位。(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残联、区应急管理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保障住房安全。在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等规模性返贫风险因素发生后,区住建局要及时指导受灾乡镇街道,对农户住房安全进行排查和危房等级鉴定,对疑似危房及时设置警示标识,对农户唯一住房受损的,及时提供临时安全住房,确保受灾群众有地方住;将符合条件的因灾倒房户纳入危房改造项目,限期完成修缮加固或拆除重建并入住。加强因灾倒损房恢复重建工作排查调度,建立工期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查和每月调度工作机制,帮扶受灾群众尽快完成重建,早日搬入新居;地质灾害危害区不宜原址重建住房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由区自然资源部门纳入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保障饮水安全。对受灾农户饮水水源受到污染的,及时组织清理和消毒,确保饮水安全;对集中供水设施损毁的,及时安排资金组织修复,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加强规模水厂和集中供水点的水质监测,确保饮水安全。(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保障义务教育和基本医疗。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防止出现义务教育阶段因灾因疫失学辍学现象;协调落实新纳入的监测对象医疗救助、大病救助等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医保局,各乡镇街道)

开展就业帮扶。对脱贫劳动力就业情况动态监测的同时,持续落实好就业帮扶政策。对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回流”防灾的,应引导及时返岗复工,对跨省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对在家务农无法恢复生产或有就业意愿的,引导外出务工,或围绕灾后重建工作,优先以工代赈岗位吸纳,或通过园区企业、产业基地、帮扶车间、乡村公益性岗位等就近就地就业;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受灾农户再就业能力。(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实施产业帮扶。农业农村、科技等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前往受灾乡村一线,指导农户进行农作物、养殖业林下经济的灾后恢复和后期管理,尽可能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鼓励受灾农户积极进行生产自救,减少损失。对于严重受灾农户,要认真进行梳理,“一户一策”帮扶,通过提供农资、种苗等方式,及时帮助补种补耕补养。持续落实好消费帮扶政策,各乡镇街道,发改、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实现受灾农户滞销农产品信息互通,加强对接社会需求、政府采购等,就地就近解决农副产品滞销问题。(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发改委、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强化小额信贷支持。对脱贫户及边缘易致贫户,因灾因疫等暂时无法按时还款的,合理运用续贷、展期政策;有贷款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可简化流程、加快审批进度;对办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后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受灾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在政策范围内追加贷款支持。(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皖南农商行、湖商村镇银行)

动员社会帮扶。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统筹做好防汛救灾、疫情防控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加强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监测帮扶,逐户逐人排查走访,全面摸清受灾底数,一对一落实精准帮扶,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对因灾导致家庭收入骤减、支出骤增、自身难以承受的家庭,要广开渠道,加强与社会爱心人士、企业、帮扶部门和社会团体的沟通对接,鼓励开展捐款捐物、志愿服务等献爱心活动,帮助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深化精神帮扶。加大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老弱病残孤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受灾农户的关心关爱力度,各帮扶单位要积极组织帮扶责任人深入农户家中了解情况,“一人一策”落实灾后帮扶措施,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强化宣传引导,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激发受灾农户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内生动力。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宣传法治、弘扬美德、树立文明新风,提升自身发展动力。(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六、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单位要将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实行党政一把手总负责,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持续完善监测和精准帮扶长效机制,形成区、乡、村三级联动协同推进机制。

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区直有关部门要及时预警并对防返贫风险预警信息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及时制定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落实落地。

加强部门协作。加强工作统筹,区乡村振兴局同相关区直行业部门切实加强合作,做好灾害、突发重大事件后预警监测、数据比对工作,及时反馈预警信息,共同研判分析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承担行业帮扶责任,落实防止规模性返贫保障各项举措。

健全沟通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建立完善联络员沟通机制,确定专人负责,快速响应,及时开展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等风险隐患发生后的预警监测,落实帮扶保障措施,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对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五)严格督导调度。强化防返贫风险预警处置反馈跟踪督导调度,加强对乡镇街道、部门在“责任、政策、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督导暗访,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及时进行通报、调度和约谈,对工作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督导暗访结果将作为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本预案适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内。

附件:宣州区防范因灾规模性返贫致贫工作专班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宣州区防范因灾规模性返贫致贫工作专班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为有效应对和防范因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重病大病、重度残疾及重大突发事件等特殊因素导致全区农村人口规模区域性、规模性返贫致贫,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提前采取干预措施,精准施策,补齐短板,及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守住我区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经研究,决定设立宣州区防范因灾规模性返贫致贫工作专班。有关事项如下:

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长:张旗会(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黄  彬(区政府副区长)

 员:刁红卫(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峰(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明翠(区发改委总经济师)

祝年明(区教体局党委委员)

胡海涛(市公安局宣州分局政委)

王继志(区科技局副局长)

周利宏(区民政局党委委员)

梅霄汉(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文洲(区人社局副局长)

许荣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

丁景村(区住建局工会主席)

水丛林(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连顺(区水利局党委委员)

章明辉(区卫健委副科级干部)

程乾飞(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刁立军(区医疗保障局副科级干部)

钟爱民(区信访局副局长)

周宗圣(区气象局分管领导)

颜华东(区供销社监事会副主任)

程  飞(区总工会分管领导)

陶紫璇(团区委副书记)

张莉芸(区妇联分管领导)

钟会文(区工商联分管领导)

张春霞(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徐小芹(区残联副理事长)

        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分管负责人

专项小组下设办公室,刁红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黎明同志,姚红艳同志任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健全部门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持续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形成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救助格局。

三、工作机制

(一)实行组长负责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组织召开。根据会议议题,相关区直单位或乡镇街道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二)办公室承担专班日常工作。专班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督办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成员单位要明确联络员,专人承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

(三)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与成员单位联系对接,部署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成员单位将各乡镇街道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后期如遇人事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负责人接替,不再另行发文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