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沈村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沈村镇人民政府> 回应关切
索引号: 113417030032500728/202305-00052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沈村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主动回应】森林防火倡议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23 发布日期: 2023-05-23
索引号: 113417030032500728/202305-00052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沈村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主动回应】森林防火倡议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23
发布日期: 2023-05-23
【主动回应】森林防火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3-05-23 11:36 来源:沈村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正值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期,为有效遏制和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确保清明平安,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认清火灾危害。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灾害。“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不仅可能把多年的生态建设成果和几代人艰苦努力培植的林业产业毁于一旦,甚至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增强防范意识、严防森林火灾、共建绿色家园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责任。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习俗,树立文明平安祭扫新观念,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一次墓碑以及网上祭祀等无烟祭扫方式,弘扬绿色文明祭祀新风气,避免因上坟祭祀活动引发森林火灾。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灾隐患。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进山游玩时不携带火种、火源;不在林区吸烟、焚香、燃烛、烧纸、野炊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不在林区及周边烧荒、烧秸秆、焚烧垃圾、取暖、野炊;加强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失火;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监护、教育和引导,防止因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林区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各项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因施工作业引发森林火灾。  


四、正确处理火情,避免盲目扑救。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旦发现森林火灾,立即拨打火警电话。不要让老幼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人人尽责!让我们携起手来,做护林防火的先行者,做文明祭祀的示范者,严防山火、保护森林,用实际行动共建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


宣城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宣城市林业局

宣城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