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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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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688131884M/202401-0001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推动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工作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25 发布日期: 2024-01-25
索引号: 11341703688131884M/202401-0001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推动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工作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25
发布日期: 2024-01-25
宣州区推动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1-25 10:22 来源:宣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和安徽省《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3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皖政〔2023〕13号)、《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关于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的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梳理政策清单。各部门要梳理本系统内国家级、省级、市、区级各类惠企利民政策,将在用政策分解成最小“颗粒度”,并按要求录入“宣企快办”统一发布,实现“一网尽览”。重点围绕行政给付、税费减免、财政补贴、融资支持、招商优惠、奖补扶持、交通物流等领域筛选,形成政策清单,推动奖补范围明确、审核标准清晰、比对数据齐全的名单类、条件类政策实现 “免申即享”;对暂时难以数据化类政策,要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在规定时限内实现“即申即享”,提高政策兑现效率。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将符合要求的政策及时纳入“免申即享”覆盖范围,对到期过时的政策及时宣布失效或废止。政策发布前,应按要求报送司法部门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并会同数据资源部门确认“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实现方式、财政部门审核财政资金保障情况。(政府办(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牵头,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平台建设。按照“端口整合、一门受理”的原则,通过“宣企快办”平台,实现与各级、各部门政策兑现和资金拨付系统对接,市级首批“免申即享”惠企利民政策尽快上线。政策执行部门对纳入免申即享清单的政策及要求进行梳理,提出数据共享需求清单。数据管理部门要将各类数据进行归集,根据政策执行部门提供的业务规则,通过数据共享、自动比对、智能审批等,实现基于政策条件颗粒化、市场主体数据结构化、审批流程标准化的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数据资源局牵头,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再造业务流程。对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事项,优化业务流程,将“企业群众先报、政府再审”的被动服务模式转变为“系统智审、确认申领”的主动服务模式。对名单类政策,由政策执行部门在政策兑现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导入平台,通过平台发送短信、企业确认信息、部门审核拨付的方式发放奖补资金;对条件类政策,由政策执行部门会同数据管理部门在政策兑现前,对政策条件“颗粒化、数据化、区间化”情况进行再确认,通过平台自动匹配筛选企业、平台发送短信、企业确认信息、部门审核拨付的方式发放奖补资金;对暂时难以数据化类政策,由政策执行部门会同数据管理部门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供在线申请、在线反馈、应享未享提醒等服务,实现限时“即申即享”。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区数据资源局配合

(四)编制细则指南。政策执行部门要编制并公布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实施细则和办事指南,全面梳理本系统规范并明确政策兑现的条件、时限、流程等,使企业群众充分了解政策规定、操作流程,实现惠企利民服务精准落地。政策发布实施前,执行部门要会同数据资源部门做好“宣企快办”“皖事通”受理、审理等业务流程配置工作。涉及财政资金兑付的,会同财政部门推进优化资金兑付业务流程;不涉及财政资金兑付的,由各部门按规范在“宣企快办”“皖事通”录入兑付结果或开展兑付数据对接。部门已有政策服务或兑付系统的,要按规范与“宣企快办”“皖事通”完成办理信息、兑付结果等数据对接工作,实现“一网通办”。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推动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及时修订与免申即享不相适应的制度和标准规范,新制定的惠企利民政策原则上要按照“免申即享”服务模式进行设计,要主动与数据管理部门对接“免申即享”政策和办事指南。数据管理部门要按照“应上尽上”原则将惠企利民政策全部纳入平台,加快推进电子印章、签名、证照、档案在政策兑现中的应用。财政部门要结合预算管理实际,探索建立适用“免申即享”政策的财政资金拨付制度。发展改革部门要实施政策资金兑现信用承诺制,依法依规逐步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广到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中。审计部门要将政策“免申即享”落实情况纳入审计范围,强化监督,保障政策兑现过程合规、合法、高效。发改委牵头,财政局、审计局、数据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过程监管。政策执行部门要按照“免申不免审”的原则,在政策实施前会同数据资源部门,对政策匹配所需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进行再核查;审核审批过程中,会同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审批标准,灵活运用现场核验、过程公示、异议处置等方式,落实部门审核审批职责;资金拨付后,与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共同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绩效结果应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突出跟踪问效。“免申即享”政策配置完成或对接完成后,政策执行部门、数据资源部门、财政部门要进行联合测试,通过后依托“宣企快办”平台正式发布实施;政策实施过程数据全部反馈至两个平台,企业和群众可实时查看环节信息和办理进度。数据资源部门要不定时抽查平台运行、政策上线和兑现办理情况,确保公共政策兑现落到实处;

区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区政府办(区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牵头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计划安排

(一)2023年47日前,召开区“免申即享”工作动员部署会,组织平台软件操作培训,发布市“免申即享”政策推荐清单(第一批)、验收标准。政策执行部门梳理本单位政策清单及业务流程。

(二)2023年4月15日前,政策执行部门要编制并公布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实施细则和办事指南,并按要求录入“宣企快办”统一发布。部门已有政策服务或兑付系统的,要按规范与“宣企快办”完成办理信息、兑付结果等数据对接工作。

(三)2023 年531日前,完成政策推荐清单(第一批)中《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皖政〔2023〕13 号)明确的惠企政策上线实施。根据“宣企快办”平台建设情况,视情完成部分惠企利民高频政策的上线。政策执行部门要主动与市对接,尽早明确兑现政策和办理条件。

(四)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政策推荐清单(第一批)中所有惠企利民政策的上线实施和资金拨付。

(五)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年度省发布“免申即享”政策推荐清单所有政策上线实施,对已实现“免申即享”政策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服务主动精准、办理便捷顺畅、兑现公开透明。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参照本通知,研究制定配套方案,积极推进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成立专班,积极开展政策梳理和流程再造等工作,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工作。

(二)坚持稳步推进。各部门每完成一项“免申即享”政策之后,报送《政策“免申即享”验收申请表》,说明政策兑付条件、数据来源、兑付流程等,并附截图,由区数据资源局汇总核验合格后统一组织上报验收。

(三)强化监督问效。区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要定期组织评估,对政策梳理发布不及时、流程优化不彻底、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建立健全常态化督办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督办、跟踪问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公共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企业群众关切,营造良好环境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