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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0XL/202309-00006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宣州区卫健委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做好宣州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01 发布日期: 2023-09-01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0XL/202309-00006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宣州区卫健委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做好宣州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01
发布日期: 2023-09-01
关于做好宣州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1 10:29 来源:宣州区卫健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委属各单位,区属各民营医疗机构:

   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号)相关要求,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国卫办政务发〔2022〕1号)基础上,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现将目录及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相关问题的解答》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宣州区卫生健康委将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立专栏集中展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情况:其中,有官方网站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官方网站上开设信息公开专栏,于9月8日前根据《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公开相关信息;没有官方网站的医疗卫生机构,要9月12日前将基本信息,包含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工作时间、服务范围、机构类型等报送至区卫生健康委,由区卫生健康委汇总并公开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信息,其余需公开的信息由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号)第十三条要求,选择适当的方式进行线下公开,如在醒目位置张贴需公开的信息等,区卫生健康委将采取随机抽查、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各类无官方网站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本机构特点和自身实际服务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性、一致性、及时性,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并通过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切实把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细。

三、请各单位明确一名同志具体负责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并9月7日前将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送至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邮箱:xzqwsjx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