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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17J/202307-00011 组配分类: 为民服务目录和流程图
发布机构: 新田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2023年为民服务中心目录和流程图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17 发布日期: 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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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新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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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3年为民服务中心目录和流程图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7-17
发布日期: 2023-07-17
2023年为民服务中心目录和流程图
发布时间:2023-07-17 10:39 来源:新田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民服务中心目录和流程图一 次 性 告 知 制

  一、一次性告知制,是指服务对象到为民服务点或电话咨询办理属于本服务点职责范围内的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所办事宜需要的条件、依据、时限、程序、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理由的制度。

  二、如果服务对象手续齐全、符合规定,应马上办理;如果服务对象手续不齐全、不符合法定程序,应一次性告知所所要补正的材料并告知下一次办理的时间。

  三、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不属于为民服务代办点业务范围的,要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明确告知服务对象,应找哪个部门或哪位同志办理,并将服务对象指引到相关部门。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不能办理的理由和依据。

  四、代办员要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避免服务对象多闪往返代办点。违反上述条款的,由村(社区)委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情况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导致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损害单位形象、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为民服务中心及全程代理代办点

  窗口受理一般流程图



  申请人申请:申请人到为民服务中心或代办点窗口提交申请

  受理:1.(即办)收到申请材料现场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事实清楚,材料齐全,能够当场作出许可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2.(承诺件)收到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理由

  承办: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审查,需要组织专家现场勘察评审,评审意见现场反馈服务对象。同时完成现场后,需要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的及时送交审核。(如需转报到上级审批部门及时上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承办单(受理通知书)。


  决定:批准或不予批准项目,签署意见。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现场退回材料,发放一次性告知书,告知缺少材料。

  作出不予办理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结:发放相应原证书、批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