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桥乡水阳江中游防洪治理项目安置房
分配办法
(半岛小区)
为切实做好朱桥乡水阳江中游防洪治理项目安置房分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安置房,根据《宣州区安置房分配指导意见》、《朱桥乡水阳江中游防洪治理工程范围内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和《朱桥乡水阳江中游防洪治理工程范围内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分配办法。
一、基本原则
1、根据现有房源结合征迁户需求分配安置房源;
2、按协议安置面积最接近的户型选房;
3、严格按选房顺序号在确定的房源中选房。
二、安置项目与房源(项目房源分配示意图)
三、选房要求与规定
1.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为安置房选房人。被拆迁房屋产权属于两人或两人以上共有的被拆迁人,由共同所有人委托其中一人作为安置房选房人;被拆迁人无法亲自参加选房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作为选房人代其选择安置房;被拆迁人已故,按相关法律规定由继承人进行选房,继承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由共同继承人委托其中一人作为选房人选择安置房。
2. 选房时限逾期未能办理选房手续的处理办法。选房开始后,按选房顺序号的先后顺序通知拆迁安置户,选房人在项目确定的房源内现场选房。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选房的拆迁户,视为放弃参与该项目本批次安置房选房的权利,下一批次选房时可按本次选房顺序号排序优先选房。若在该拆迁项目最后一批次选房时仍未参加选房,只能选择该拆迁项目分配剩余的安置房。统一分房截止日仍未办理者,视为放弃本次自主选房,后果自负。
3.安置房面积由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进行实测,并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确认的面积为准。
4.因安置房户型设计等原因,造成被征收户实际调换的
拆迁安置面积大于应调换安置面积的,按协议约定价格购买。
5.因安置房户型设计等原因,造成被拆迁户实际调换的拆迁安置面积小于应调换安置面积的,全部选择本次安置房的,应安置面积以内的按均价2590元/㎡补偿其不足部分,应安置面积以外购买部分,按协议购买价格退款;剩余1套及以上选择其他安置小区的,剩余面积合并入尚未交付房屋面积,待房屋全部交付后,按协议约定价格退款。
6.被征收户除选择本次半岛小区安置房外,还拥有1套及以上应安置在11层小高层的且面积在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内的部分享受6%高层赠送面积。被征收户如仅安置唯一住房且选择在本次半岛小区安置房的,不享受高层赠送面积。
7.楼层价格系数
依据政府公开采购半岛小区房源中标均价为2590元/平方米,根据不同的楼层,评定各楼层之间差价及价格如下表:
序号
|
估价对象楼层
|
单价(元/㎡)
|
差价
|
1
|
第一层
|
2550
|
-40
|
2
|
第二层
|
2630
|
40
|
3
|
第三层
|
2700
|
110
|
4
|
第四层
|
2680
|
90
|
5
|
第五层
|
2600
|
10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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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层
|
2380
|
-210
|
7
|
均价
|
2590
|
0
|
注:本次选房对象中有肢体三级及以上残疾或80周岁以上老人的,可优先选择一楼。
8.本次安置房分配后,被征收户临时安置过渡费统一发放至统一分房结束之日止(原则上不超过7月31日,因其他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领房手续的参照执行),另付四个月装潢期过渡费(按原过渡费标准执行),补偿安置协议中已补助的不再发放。
四、选房程序
第一步:核实身份(责任单位:项目分房工作组)。正式选房开始前,需要对选房人的身份进行核实,选房人必须携带并出示相关的证件及证明材料。
1.选房人为被拆迁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
2.选房人为被拆迁人的委托人的(包括共有人委托),出示选房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
3.选房人为被拆迁人的合法继承人的,出示被继承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继承人身份证原件、经公证的继承财产的相关证明(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公证书的,需提供被拆迁人辖区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
第二步:正式选房。正式选房开始后,项目分房工作组工作人员分批次按选房顺序号的先后顺序呼叫选房人姓名,被呼叫到的选房人在现场进行选房,每位选房人可由1人陪同进入选房现场。
第三步:选房及确认。选房人选定安置房房号后,在《房号确认单》、《选房表》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公示及监督。安置房分配工作领导组对选房全过程进行监督,将选房情况同步进行公示,以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第五步:结算。
⑴房号确认后,项目分房工作组人员对房款进行计算、复核后向安置户发放《安置房交付通知单》,通知被拆迁户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⑵被拆迁户须凭《安置房交付通知单》、《房号确认单》、拆迁安置协议、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指定地点办理房屋差价款结算手续;
⑶凭结清房款的单据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领取《领房单》。
第六步:领房。
权属选房人凭安置房《领房单》到所属小区物业管理处或开发商处办理安置房交接手续,领取安置房钥匙。如发现安置房质量及水电设施等存在问题,可即时到小区物业管理处或开发商处反映和处理。
五、选房时间与地点
1.选房时间:2023年6月26日。
2.选房地点:设在半岛小区售楼部现场。
六、本办法经2023年6月8日朱桥乡征迁领导组会议通过,解释权归宣城市宣州区朱桥乡半岛小区安置房分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宣州区朱桥乡人民政府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