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宣州区商务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州区商务局> 财政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 制度文件
索引号: 11341703865413420/202305-00004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商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明菜市、放心家政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05 发布日期: 2023-05-05
索引号: 11341703865413420/202305-00004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商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文明菜市、放心家政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05
发布日期: 2023-05-05
文明菜市、放心家政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05 08:48 来源:宣州区商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主线,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强化诚信、健全标准,规范管理、示范引领”的推进思路,大力推进家政服务业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多元化发展。到2025年,全区家政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明显提升,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9万人次以上、实现家政服务实训能力应培尽培,力争新增家政服务人员0.3万人以上、从业人员总量翻一番;家政服务行业专业化程度大幅提高,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增至3家;扶持家政品牌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带动中小家政企业做专做特做新;诚实守信成为家政服务行业共识,家政服务企业和人员信用信息实现全量归集,全面推行家政服务员“一人一码(牌)”,家政服务消费更放心、更省心。

(二)阶段目标。2022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6300人次以上,培育新增1家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推进中介制家政服务企业规范转型;推行“一人一码(牌)”,按照自愿原则推荐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参加省级星级认定,遴选2家区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10名区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

2023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6970人次;继续推行“一人一码(牌)”和星级认定工作;遴选2家区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10名区级优秀家政服务人员。

2024—2025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5730人次以上,培育新增1家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持续开展区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遴选工作,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二、工作措施

(一)推动家政服务业专业化发展

1.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压实家政服务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将提高职业道德作为培训的必需内容,指导督促家政服务企业对新上岗家政服务人员开展以家政服务通识为主的岗前培训。统筹抓好人社部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妇联巾帼创业就业培训以及各乡镇家政从业人员培训项目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以提升职业道德、服务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回炉”培训,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两年至少参加1次“回炉”培训。推动岗前培训与就业挂钩、“回炉”培训与技能等级认定挂钩。

2.组织开展技能竞赛。通过各类家政服务技能竞赛树立行业典型,展示行业风采,对符合条件的获奖人员,择优推荐参加五一劳动奖章、金牌职工、技术能手、五一巾帼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建功标兵、青年岗位能手等评选,提升家政服务人员的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

3.拓展职业教育。支持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宣城市生物工程学校设置家政服务类相关专业,招生向家政、养老、育幼、健康服务等领域倾斜。免费提供省继续教育网络园区课程超市平台家政服务类课程。

4.开展等级认定。通过宣城市家庭服务业协会推动家政服务企业积极与开设家政相关专业的院校开展合作,组织院校教师和家政服务企业双向实践、推广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研发创新服务项目等。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积极推进家政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畅通家政服务人员技能成长发展路径。

5.推进产教融合。支持我区家政服务企业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引导探索开展“政府+院校+龙头家政服务企业”三位一体培训基地模式,联合开展订单和定向式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

(二)推动家政服务业品牌化、规模化发展

6.深化区域合作。发挥长三角家政服务联盟作用,支持家政服务企业与沪苏浙等省份建立劳务供需合作。落实商务部等部门《家政兴农行动计划》,将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同乡村振兴有效结合,提升家政服务业吸纳农村专项劳动力就业成效。

7.发展员工制家政。建立员工制家政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2-3家家政企业重点培育,对符合转型升级要求的,积极引导向员工制企业转型发展。支持现有员工制企业提档升级,通过从资本市场融资、品牌输出、特许经营等方式扩大企业规模,拓展服务网络,下沉社区设立服务网点。

(三)推动家政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8.规范信用管理。依托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全量归集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按规定共享可公开的信用信息。建立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个人信用记录注册、跟踪评价和管理制度。有序建立家政服务领域信用“红名单”和“黑名单”。推广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家政服务三方权利和义务关系。明确家政服务项目清单,明码标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

9.健全标准体系。支持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和区龙头家政服务企业在服务质量、服务保障、服务评价等方面研制家政服务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大力推动《家政服务信用档案建立基本要求》等行业标准实施,提升家政服务标准化水平。

10.推行亮码(牌)上岗。建立家政服务人员全员持证上岗模式,由家政服务企业组织家政服务人员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基本信息,家政服务人员承诺填写信息真实无误并授权征信查询,委托第三方负责审核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二维码,按照“一人一码(牌)”,实现家政服务人员“上门亮码(牌)—客户扫码—评价”全流程闭环功能。

(四)推动家政服务业数字化、职业化发展

11.创新服务模式。探索建立便民家政服务圈,构建“政府+企业+社区服务”社区家政服务新模式,实行挂牌服务,推广“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家政服务”全链条家政社区服务模式。大力发展“互联网+家政”等新业态,推动家政与电商、养老、托幼、保洁、配送、助医等家政服务产业链融合发展。鼓励创新非住家的“点单式服务”“分时段服务”新模式,探索家政从业人员轮班制度,引领家政服务业职业化发展。

12.探索新兴服务。在抓好一般家政服务、育婴、养老、护理、保洁等传统家政服务提质扩容的同时,鼓励发展管家、理财专家、心理陪护、健康管理等新兴家政服务。支持家政企业引进长三角地区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

三、政策保障

(一)落实财政支持政策。优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将家政服务相关职业(工种)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按职业工种给予500-800元/人次的培训补贴。要加大筹资力度,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支持家政服务培训。落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落实省、市级对“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的奖励政策。对新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23年-2025年期间,对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照企业为员工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100%给予企业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对区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分别按照2万元/家、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二)落实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国家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及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支持依托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场地)设立家政服务网点,有条件的地区可减免租赁费用。

(三)落实其他有关政策。家政服务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水电等费用实行居民价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家政服务人员体检要求,家政服务企业、消费者经与家政服务员协商一致,可增加体检项目,额外体检项目费用由家政服务企业或消费者承担。将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强化技能培训

2022年岗前培训2520人次、继续培训3780人次,2023年岗前培训1270人次、继续培训5700人次,2025年完成目标任务

区商务局

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2

组织技能竞赛

2022年继续实施,持续推进。

区人社局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拓展职业教育

2022年开展,持续推进。

区教体局

区人社局

4

开展等级认定

2022年继续实施,持续推进。

区人社局

区发改委、区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推进产教融合

2022年继续实施,持续推进。

区教体局

区发改委、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深化区域合作

2022年继续实施,持续推进。

区商务局

区发改委、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发展员工制家政

建立员工制家政企业培育库,2022-2025年新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2家。

区人社局

区发改委、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8

规范信用管理

2022年基本建立,持续完善。

区发改委

区商务局

9

健全标准体系

2023年基本建立,持续完善。

区市场监管局

区商务局

10

推行亮码(牌)上岗

2022年启动实施,持续推进。

区商务局

 

11

创新服务模式

2022年开展,持续推进。

区商务局

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探索新兴服务

2022年开展,持续推进。

区商务局

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落实财政支持政策

2022年开展,持续推进。

区财政局

区人社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2022年开展,持续推进。

区税务局

区住建局

15

落实其他有关政策

2022年开展,持续推进。

 

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宣州区家政服务人员培训计划表(2022-2025)

全区家政服务人员培训计划(人)

序号

单位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岗前培训

继续培训

岗前培训

继续培训

岗前培训

继续培训

岗前培训

继续培训

1

区人社局

500

1300

330

1500

160

660

150

300

2

区总工会

150

260

120

200

60

260

50

100

3

区妇联

1870

2220

820

4000

410

1660

420

1500

4

合计

2520

3780

1270

5700

630

2580

620

1900


附件11

宣州区文明菜市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为进一步优化菜市(菜市场、农贸市场)消费环境,全面提升菜市文明水平,按照“政府主导、市场主责,属地管理,突出重点、稳步实施”的思路,开展菜市集中整治和改造提升,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解决菜市“臭烘烘、湿漉漉、黑乎乎、乱糟糟”等突出问题,打造人民群众舒心、放心、安心的消费购物环境。

(二)阶段目标。2022年,宣州区现有农贸市场40个,其中,符合文明菜市场标准的13个,不符合标准的27个。依据安徽省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2022年,对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的40%完成整治和改造提升,即要完成11个。2023年,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的全部完成整治和改造提升,即要完成16个。2024年-2025年,巩固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措施

(一)改造硬件设施。

1.完善通风设施。对通风条件不良的菜市,要指导其按要求设置与建筑面积相匹配的排风设施,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和通风量,实现经营场所空气流通顺畅。需要实施温控的食品专间须配置相应的通风及温控设施。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内应配备独立的通风换气装置。

2.健全排水系统。指导改造完善菜市排水排污设施,合理布局沉井式暗渠(安管)排水系统,排水改造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进行设计、改造,做到渠道通畅。

3.完善服务设施。督促合理设置城区菜市服务台、广播系统、顾客休息区,配套公示宣传栏、导购栏等服务设施。设置相关检测室,配备相应设备。设置管理人员办公室、监控室、24小时电子监控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和特殊功能区设置,加强对老年人、儿童、孕妇、伤残人士等特殊人群的关爱。乡镇菜市参照执行。

(二)加强卫生保洁。

4.规范垃圾处理。指导菜市落实垃圾分类要求,配置垃圾储运设施,建立定时收集、集中存放、及时转运制度。根据菜市运营时段特点,督促对菜市运营高峰时段加密垃圾转运频次,减少垃圾堆存时间过长造成外溢和散发异味。

5.加强清洗消杀。督促菜市建立定时清扫保洁制度,配置清洗设备,定期进行环境消杀、疏通下水道系统,并严格落实雨污分流要求,保持地面干净、市场外立面和内墙整洁,防止污水外溢,常态化处理地面积水,合理配备吹干机等设备,保持地面干燥。

6.加强厕所保洁。督促菜市加大菜市内公共厕所保洁力度,高峰时段加密保洁频次,勤刷、勤冲、勤洗,消除异味。

(三)规范秩序管理。

7.推行划行归市。规范菜市交易区和功能区科学布局,合理设置蔬果、肉类、水产品、干货等交易区,面食和净菜等加工区,农户自产自销区,辅助生产区,公共服务区等。严禁在市场内占道经营、乱摆乱卖。

8.规范停车管理。加强规范菜市车辆停放,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和泊位,完善菜市周边交通标识、标线。督导指导市场开办者在菜市内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设置标识标线,加强巡查管理。加强菜市周边机动车停车泊位建设管理,合理利用周边公共空间和路边资源,布设路内公共停车泊位,实行分时段管理、差别化停车收费,尽力满足群众停车需要。加强巡逻管控,禁止各类车辆乱停乱放,维护菜市周边交通秩序,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9.引导文明经营。督促经营户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严格落实经营户“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经营户主动做到摊前、摊下、摊后卫生包起来,推动垃圾袋装化,保持摊位(店面)干净、整齐。

10.加强市场监管。督促经营户悬照亮证经营。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压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价格计量、消费维权等日常管理,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1.营造良好氛围。发挥专业机构、新闻媒体、消费者等作用,运用群众满意度测评、第三方监督等手段,完善管理评价体系。通过公示宣传栏等宣传守法诚信经营典型,让违法失信者受惩戒,促进经营户提高自律意识,营造菜市诚信文明经营良好环境。

三、政策保障

(一)加强资金支持。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城区未达标菜市完善硬件设施,达到标准的按照改造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30万元(新建的最高可达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区级财政资金对2022年-2023年期间乡镇完成整治和改造提升菜市场进行奖补,达到标准的按照改造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二)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各乡镇街道要将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与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有机结合,结合本地实际,在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要按照“谁主办、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菜市日常监督。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完善通风设施。

2022年完成40%2023年底前全部完成。

各乡镇、街道牵头,区商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健全排水系统。

2022年完成40%2023年底前全部完成。

各乡镇、街道牵头,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商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完善服务设施。

2022年完成40%2023年底前全部完成。

各乡镇、街道牵头,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规范垃圾处理。

持续推进。

各乡镇、街道牵头,区城管执法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加强清洗消杀。

持续推进。

各乡镇、街道牵头,区卫健委、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加强厕所保洁。

持续推进

各乡镇、街道牵头,区城管执法局、区卫健委、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7

推行划行归市。

持续推进。

各乡镇、街道牵头,区商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

规范停车管理。

持续推进。

各乡镇、街道牵头,区城管执法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引导文明经营。

持续推进。

各乡镇、街道牵头,区商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加强市场监管。

持续推进。

各乡镇、街道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营造良好氛围。

持续推进。

各乡镇、街道牵头,区商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