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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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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500/202305-0004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安徽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开展全省社会保险基金账户 管理情况自查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09 发布日期: 2023-05-09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500/202305-0004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安徽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开展全省社会保险基金账户 管理情况自查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5-09
发布日期: 2023-05-09
安徽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开展全省社会保险基金账户 管理情况自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9 08:53 来源:宣州区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整治排查发现 风险防控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8号)、《关于印发 安徽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皖人社 明电(2022)34号)等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我省社会保险 基金账户管理,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社会保险基金账户管理情况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 各市及所辖县区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 展自查,核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 失业保险基金账户开设情况,确认是否设置多个支出户,是 否执行优惠利率,是否已签署支出户、代发户协议,协议内容是否符合风险防控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是否完成补签。

 、及时整改。各地应分险种填报《社会保险基金账户 管理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对 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计划,明

确整改时限,不折不扣抓好整改。

 、按时上报。 各地请于2023年5月17日前以市为单位将各险种账户情况表报送省社会保险局。自查发现问题的 市,应在5月底前向省局书面报送整改情况。后续检查如发

现报告内容不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注重长效。 各地要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落实风险 防控各项要求,做好大额支付预警、支付信息校验等工作,

有效提高对基金账户的管理能力,保障基金支出安全规范。

联系人:居民养老保险  陈  诺  0551-62621052

工伤保险    李    欣  0551-62621052

失业保险      王玉洁 0551-62663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