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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2204-00081 组配分类: 中长期发展规划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州区创建2021-2025年安徽省科普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宣区政办〔2022〕4号
生成日期: 2022-04-02 发布日期: 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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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中长期发展规划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州区创建2021-2025年安徽省科普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宣区政办〔2022〕4号
生成日期: 2022-04-02
发布日期: 2022-04-02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州区创建2021-2025年安徽省科普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2 09:05 来源:宣州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宣州区创建2021-2025年安徽省

科普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宣州区创建2021-2025年安徽省科普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2 41

 

宣州区创建2021-2025年安徽省科普

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安徽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精神,提升我区公民科学素质,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科协《关于公布20212025年度第二批安徽省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的通知》要求,参照《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标准》,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重要论述,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在全区形成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浓厚氛围,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科普工作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创成省科普示范区,并积极争创全国科普示范区。按照“政

 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科普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广泛弘扬科学精神,营造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形成科技兴业之风、科技致富之风、科学生活之风,推动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升,科普事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三、实施步骤

  省科普示范区创建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9月—20221月)。申报创建省科普示范区,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领导重视科普、全社会广泛参与科普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2月—20229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创建要求,明确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园区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区直有关单位逐项抓好落实。科普示范区创建活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每一个实施项目都要建立档案,做到资料真实齐全,数据准确可靠。

  (三)迎检验收阶段(202210月—202211月)。根据省科普示范区创建有关要求,由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材料初验,初验合格后,提请省科协对我区创建工作进行材料评估和实地检查。

(四)总结评比阶段(202212月)。在创成“省科普示范区”后,对创建活动进行总结,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工作任务

  (一)党委和政府重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1.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等关于科普的重要指示精神。(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出台科协深化改革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区科协,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将科学素质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建立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机制,以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实施《纲要》和开展科普工作的有效机制。(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工商联、区经信局、区发改委、区科协)

4)党委、政府负责同志积极参加科普活动,每年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营造良好的科普工作环境和条件。(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科协)

5)积极争取市级党委、政府对区级科普工作的支持。(责任单位:区科协)

  2.建立考核管理与表彰奖励制度。

  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相关文件,将实施科普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表彰、奖励范围,与经济社会发展其他指标同考核、同奖惩。对在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目标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科协)

  3.建立应急科普工作机制,加强应急科普工作。

  积极发挥全国学会和地方科协“一体两翼”组织动员优势,加强新媒体在应急科普中的运用,依托科普中国、科学辟谣、数字科技馆等信息化科普平台,发动广大科技志愿者、基层“三长”、科普中国信息员深入开展应急科普。结合重大热点科技事件,组织传媒与专家共同解读相关领域科学知识,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和科学认识社会热点事件。探索建立各种应急科普的常态化平台。(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科协、区应急管理局、区卫健委,各乡镇、街道及园区)

  (二)科普条件和能力不断增强

  1.组织机构健全。

1)区科协依照章程民主办会。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科普组织健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或分管科协工作领导主抓科普工作,并明确相关人员做好具体工作。吸纳本地“三长”(学校校长、医院院长、农技站站长)到区、乡镇街道科协兼职挂职,鼓励其结合自身专业和工作开展科普活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委、区科协,各乡镇、街道)

2)每所中小学合理配备专、兼职科学教师或科技辅导员。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350%以上的涉农乡镇建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围绕农业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有1个以上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与企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融合发展的农技协联合会,且入驻智慧农技协平台。(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区科协,各乡镇、街道)

  2.科普经费保障充分。

   按规定安排经费支持科普相关事业发展。积极争取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等上级专项经费,切实发挥实效。(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科协)

3.基层科普阵地建设具有一定规模且服务效果良好。  

1)科普场馆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积极筹措经费推动科普场馆建设和运营。(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科协)

2)有市级以上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或科技教育特色学校5处(所)以上。(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协、团区委)

3)区属中、小学建有科技活动室达50%以上。(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4)充分利用各类文化设施、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社区等建设科普阵地。(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科协,各乡镇、街道)

4.科技志愿服务扎实推进。

成立区级科技志愿服务队伍,并在科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注册。不断引导各类科技人才加入科技志愿者队伍,注册科技志愿者人数不少于1000人。每年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围绕地方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的科技志愿服务活动50场以上,形成常态化科技志愿品牌,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制订出台科技志愿服务嘉许激励制度。(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科协)、团区委,各乡镇、街道及园区)

  (三)科普工作成效显著

  1.科普渠道多样化。

充分利用各类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活动中心、街道、社区、学校等开展精准化、多样化科普活动。利用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和杂志等媒体开设科普宣传栏目,每周刊、播1次以上。充分运用新媒体建立科普渠道,如科普公众号或科普微博等。在区政府网站等主要政务公众号中设立科普栏目,扩大和提升科普传播覆盖面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科技局(科协)、区教体局,各乡镇、街道及园区)

  2.广泛动员社会资源开展科普活动。

1)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兴办科普事业或参与科普活动。(责任单位:区科协、区工商联、区经信局)

2)利用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科技园区、示范基地等公共资源,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年科普活动的覆盖面达到全区常住人口的80%以上。(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科协,各乡镇、街道及园区)

3)科普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辖区内近三年不得发生恶劣影响的愚昧迷信、伪科学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委政法委、区科协)

3.推动科普中国等平台的资源落地应用。

  融合科技志愿服务,建立健全科普中国信息员队伍,吸纳更多公众成为科学知识的倡导者、传播者、践行者,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渠道,将科普中国APP优质科普资源传递给周边群众,科普中国信息员人数和年度总活跃人数在全省排名均处于前30名。充分利用各类基层科普渠道,分享科普中国等平台资源,将科技志愿服务与科普信息传播结合,加大科普传播力度。(责任单位:区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及园区)

  4.充分发挥现代科技馆体系独特作用。

  建好并发挥实体科技馆展教功能,没有实体馆的区每三年至少开展流动科技馆巡展工作1次。通过科普大篷车广泛深入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开展活动。建设并利用农村中小学科技馆开展活动。运用数字科技馆开展科学教育。(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科协,各乡镇、街道)

5.科普工作具有特色并形成品牌。

科普工作具有创新性,在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促进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探索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有效手段和方式,创新开拓基层科普阵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有示范作用的典型经验和模式,树立有一定影响力的科普品牌。(责任单位:区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及园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区委分管负责同志和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科技局(科协)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科普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协。领导小组负责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动员和协调全区各方面力量围绕创建任务落实各级措施;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全区创建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督查。各乡镇街道及园区和区直有关单位要明确由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创建工作,实行专人负责,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二)保障经费投入。创建“省科普示范区”工作是一项公益性的社会系统工程,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要保障人力、物力、财力的必要投入,同时争取社会各方面支持和帮助,为创建工作提供保障。

(三)落实工作责任。创建工作量大面广,任务繁重,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要根据创建工作任务,制定创建工作计划、目标和工作措施,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同时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全力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宣州区创建2021-2025年安徽省科普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宣州区创建2021-2025年安徽省科普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王宏峥  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

副组长: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员:    区政府办主任

周红兵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区人才办主任

            史惠群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区委网信办主任

            阮金平  区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许开国  区发改委(粮储局)主任(局长)

章荣钰  区教体局局长

                区科技局(科协)局长(主席)

方雪军  区经信局局长

    区民政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王华玲  区人社局局长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陶雪冰  区住建局局长

周业贤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魏取宝  区水利局局长

冯正华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陶宗保  区卫健委主任

    区文旅局局长

丁卫银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檀志保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团区委书记

王小红  区妇联主席

史建军  区气象局局长

包雪春  区科技局(科协)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科协),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周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包雪春同志任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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