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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691067764l/202302-00008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新闻发布会解读】宣城市关于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举措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2-06 发布日期: 2023-02-06
索引号: 11341703691067764l/202302-00008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新闻发布会解读】宣城市关于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举措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2-06
发布日期: 2023-02-06
【新闻发布会解读】宣城市关于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举措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3-02-06 11:45 来源: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3日

发布会嘉宾:市经信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陈艾红女士、市司法局副局长秘宣宣先生、市人社局副局长邵和平先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潘新兵先生、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黄邦明先生

发布会地点:新闻发布厅(敬亭阁二楼)

主办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公开办


主持人: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发布会,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宣城市《关于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举措》。今天我们邀请到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开展政策解读,他们是市经信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陈艾红女士、市司法局副局长秘宣宣先生、市人社局副局长邵和平先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潘新兵先生、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黄邦明先生。首先请陈局长解读政策。

陈艾红: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我市出台的《关于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相关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要求,持续深化省委“一改两为”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发展壮大我市民营经济。依据国家、省、市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借鉴外地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举措》,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于2023年1月27日印发实施。

《若干举措》从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强化要素资源保障、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弘扬企业家精神等方面,提出了十八条具体举措。《若干举措》对任务进行了分工,明确市直各牵头责任单位,并要求2月15日前,牵头责任单位要依据本文件精神制定相应举措的具体落实办法。

陈艾红:一、建立政商恳谈会机制。每月首个周末召开政商恳谈会,提前一周在媒体公示,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负责同志接待恳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实行“企业点单、政府接单、督查跟单、办结销单”的全程跟踪、闭环管理机制,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

二、设立企业诉求专线电话。向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国家重点服务业企业负责人点对点推送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安排专人7×24小时接听。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实行“当天受理、次日交办、第三日反馈、限期办结”。

三、强化水电气要素保障。开展水电气专项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水电气涉企收费专项督查。企业建筑区域红线到公共电网连接工程所发生的费用,由供电部门、属地政府承担,企业“零投资”。完善政企联动、提前介入机制,对具备通水通气管网条件的企业,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通水通气。落实天然气价格量价挂钩政策,对用气量大的企业实行气价优惠。

陈艾红:四、加强企业用地需求保障。每周六召开民营企业土地要素保障会商会。对符合产业政策的民营企业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优先受理、高效办理。鼓励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支持工业用地转让、出租、抵押。工业企业在现有用地上进行改扩建或拆旧建新,超出原批准总计容建筑面积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价款。允许工业项目按幢(层、间)分割登记和转让。

五、推介人才为企服务。根据企业意愿,择优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民营企业体悟实训,跟班学习、跟踪服务。鼓励民营企业聘用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担任“科技副总”,对年度绩效评估为良好等次以上的“科技副总”,给予相应补助。

六、开展“政聘企培”行动。面向重点高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优秀毕业生,派驻民营企业培养使用3年,纳入事业单位储备人才库管理,安排事业编制,发放工作补贴。培养期满,可选择在事业单位任职或留企发展。

陈艾红:七、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题。按照“用户思维、客户导向”,全方位保障全市重点产业链企业周期性、紧缺性、急需性用工需求,做好精准化、定制化、个性化用工服务,建立重点企业岗位需求、技能培训、人力资源保障“三个清单”。每年举办2000场以上线上线下招聘会。

八、提升办税服务效率。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民营企业,允许依法延期缴纳,办理期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6个工作日以内。

九、鼓励企业技术研发。设立专精特新企业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工艺提升、装备改造、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单个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

陈艾红:十、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围绕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工业APP应用、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等,出台专项支持政策。每年为400户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免费提供数字化诊断服务,两年内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免费数字化诊断全覆盖。每年评选市级工业互联网标杆企业10家、示范企业20家,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一、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出台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启动市级专精特新企业评选,每年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企业50家以上,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对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工作经费补助;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十二、支持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政府性引导基金、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引进投资机构开展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资源普查,完善上市企业后备库。对在沪深交易所、港交所等主板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在北交所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规范性股改后在省股交中心成长板、科创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在省股交中心基础板块挂牌经股改后转板的企业一次性再奖励10万元。

陈艾红:十三、鼓励企业开展宣传推介。围绕头部企业开展产需对接,承办中国光伏大会异质结分会等活动。鼓励民营企业参加进博会、广交会、服务贸易展等国内外大型展会(展示)活动,组织“抢单团”赴境外招商洽谈。对参加我市统一组织境外展会和对接活动的企业,给予相应补助。对参与“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视宣传系列活动的企业,按宣传推广费用的30%给予补助。

十四、规范整合行政执法检查。建立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整合各类执法事项,实行综合检查。规范执法监管行为,按季度核查通报各部门行政执法检查情况。全面落实民营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守信免查。

十五、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从严整治影响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精准执纪执法。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陈艾红:十六、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依据企业需求,每年组织100名以上优秀民营企业家到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发达地区以及世界五百强、民营企业五百强开展体悟实训,促进深度交流。各类开发园区为民营企业家及高管提供常态化培训服务。定期举办企业家沙龙,组织职能部门、专家学者、商协会等与企业家面对面交流。建立市领导联系新生代企业家制度。

十七、完善涉企政策制定机制。聘请优秀民营企业家担任宣城市民营经济发展顾问,参与研究重要经济工作。建立企业家代表库,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对可能增加企业成本、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政策调整,应在听取相关行业企业意见的基础上,设置不少于30日的缓冲过渡期(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因政策调整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应依法依规予以补偿。

十八、营造尊重企业家氛围。弘扬企业家精神,树立企业家是宣城最重要人才资源的意识。评选年度民营企业综合实力20强、民营企业税收贡献10强、“专精特新”企业10强、民营企业优秀人才十大突出贡献奖等奖项,由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对获表扬的企业或个人,在主流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有关人员可享受“宛陵英才”相关待遇。

主持人:下面进入提问环节。

宣城日报记者提问: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举措》中第七条提出“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题”,全年举办2000场以上线上线下招聘会,请问一下,今年以来招聘会开展情况以及效果如何?

市人社局答: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统筹解决企业“用工难”和重点群体“就业难”问题,2023年一季度,以“春暖宣城 千场万岗”为主题,市县两级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开展“2023年宣城市春风行动暨保用工保就业援助季”专项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展各类招聘会286场,其中线下招聘会161场,线上招聘会125场,参会企业2511家,提供岗位5.83万个,达成就业意向1.6万余人,签订就业协议2506人。

下一步,根据企业需求,做好定制化服务,对重点企业缺工情况建立重点企业岗位需求清单,为企业职工提高岗位技能,建立技能培训清单,精准对接企业用工需求,建立人力资源保障清单,更好地为企业用工做好服务保障。

 

市广电台记者提问: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举措》中第十四条提出规范整合行政执法检查。请问下一步如何开展这项工作。

市司法局解答: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举措》文件精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高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能力,宣城市司法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整合各类行政执法检查,将于近期召开规范整合行政执法检查座谈会,广泛征求涉及民营企业的重点行政执法单位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建立我市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度,整合各类执法事项,实行综合检查。二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检查和报告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并按季度核查通报各部门行政执法检查情况。三是按照《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对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的相关要求,结合各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具体规定,将民营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进一步具体化、明晰化,梳理并公布宣城市民营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新安晚报记者提问:1月27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举措》(宣发〔2023〕2号),要求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会同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每周六召开民营企业土地要素保障会商会,请问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对会商机制的建立已采取了哪些举措,或者即将采取什么举措,以确保全市民营经济用地要素保障做到“全覆盖”、“全链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答:(一)及时构建民营企业等项目土地要素保障会商机制。会同市发改委于1月31日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民营企业等项目土地要素保障会商机制的通知》(宣自然资规〔2023〕18号),实施“星期六”定期会商,为民营企业等建设项目提供“全覆盖”、审批过程“全链条”的土地要素保障服务。

会商将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实施,成立会商工作专班,并设立会商办;会商的内容涉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分期实施、变更等事项;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用地计划安排、土地征收、土地利用(含存量盘活)、确权登记(含分割及转让登记)、临时用地复垦、压覆矿产等事项;以及涉及民营企业等项目要素保障的其他事项。

会商的形式将采取视频会商与实地研商结合等方式进行,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在民营企业等项目土地要素保障中的职能作用,以会商促项目落实。

会商的程序是按照“精准会商”的原则,分三个步骤实施。一是梳理申报,由各地各部门梳理申报民营企业等项目土地要素保障会商事项提交市会商办;二是研究分办,市会商办对各地各部门申报的会商事项审查甄别并组织分办,对需由市级层面支持解决的,提交会商会;对需省级层面支持解决的,由市会商办统一提交省会商会并推送至省重点项目线上调度平台, 持续跟踪落实;三是集中会商,通过集中会商提出办理意见,会商事项涉及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能现场答复,以提高会商质量,确保会商效果。

经我局与市发改委会商,首次会商会将于本月11日召开,届时我局将及时向社会和媒体发布会商结果。

 

市广电台记者提问: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举措》中第十二条提出“支持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引进投资机构开展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资源普查,完善上市企业后备库。想了解下活动的具体内容。

市金融监管局解答:为进一步摸清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资源底数,推动更多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我们成立由地方政府牵头、域内外券商投行部专家参与的普查工作专班,于1月10日至3月1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资源普查工作。本次普查重点围绕上市后备企业、上市企业投融资需求、非上市公司发债融资、基金设立及募投、新三板挂牌企业、省股交中心挂牌企业、资产上市(发行公募REITs)等7个方面开展,确保实现园区企业、规上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企业普查“五个全覆盖”。通过本次普查,建立市级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上市企业投融资需求资源库、发债需求企业资源库、私募股权融资需求资源库、基金需求企业资源库等5个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资源库,为接下来对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精准施策、系统培育、综合服务打下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普查510户企业,普查进度20.98%。

 

(二)进一步细化明确民营企业用地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宣发〔2023〕2号文件精神,我局对上级部门印发的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梳理、整合、分类,拟定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从项目的规划、用地、核实、发证到二级市场转让,对民营企业用地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细化,拟于近日提交局长办公会研定后印发。《通知》包括六个方面共十六条具体具体措施:一是有效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空间;二是优先落实民营企业用地需求;三是建立健全民营企业供地机制;四是支持盘活民营企业存量用地;五是持续提升自然资源审批质效;六是不断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通知》印发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主动对接有需求的民营企业,对照《通知》条款及时给予办理,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用地、规划、融资等实际需求。

主持人: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大家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