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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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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887/202302-00019 组配分类: 惠农惠民资金
发布机构: 寒亭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2022年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2-10 发布日期: 2023-02-10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887/202302-00019
组配分类: 惠农惠民资金
发布机构: 寒亭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2022年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2-10
发布日期: 2023-02-10
宣州区2022年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发布时间:2023-02-10 16:18 来源:寒亭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州区2022年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
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县级标准

宣州区民政局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宣区民养[2022]12号 残疾人“两项补贴”实施方案、皖民务函[2022119号] 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宣州区户籍符合条件的所有残疾人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70元/人/月、三四级6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5元/人/月。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70元/人/月、三四级6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5元/人/月。

本人或村(社区)干部或亲属在村(社区)申请,也可支付宝、微信小程序线上申请

“一卡通”发放或银行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63-3023265

宣州区民政局

农村低保金

关于印发《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皖民社救〔2021〕76号)

到户,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规定条件的。

不低于消费支出的25%到35%

城市低保:720元/月;农村低保:705元/月

城市低保:720元/月;农村低保:705元/月

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以通过“皖事通-皖救一点通”进行网上申请。签署核对授权书,出具核对报告,若无预警信息,将按照书面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联审联批程序开展审核确认工作,若符合条件,按程序纳入保障范围。

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63-3019641

宣州区民政局

农村特困供养金

《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到户,具有我市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应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

1.3倍低保标准

不低于1.3倍低保标准

不低于1.3倍低保标准

申请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向所属村(居)委会或镇政府(街道办)申请特困人员供养,填写特困人员供养申请表,签署核对授权书,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若符合条件,按程序纳入供养范围。

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63-3019641

宣州区民政局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关于印发《宣城市2022年度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宣民事〔2022〕8 号)
关于印发《宣城市宣州区2022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宣区民养〔2022〕14 号)

到人。(一)孤儿,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机构集中养育(含家庭寄养)、社会散居孤儿(含亲属抚养、独立生活等)。年满18周岁,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孤儿可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包括: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患有精神性疾病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失联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患有精神性疾病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形之一的家庭中,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年满18周岁,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正在服义务兵役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继续参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1100元每月
集中供养孤儿:每人1500元每月

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1100元每月
集中供养孤儿:每人1510元每月

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1100元每月
集中供养孤儿:每人1510元每月

(一)申请。由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其监护人向儿童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二)审核。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三)审批。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开展入户走访和调查核实,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批工作。

一卡通发放

每月25日前

3023265

宣州区民政局

高龄津贴

《关于印发宣州区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
实施细则的通知》(宣区政〔2012〕88
号)

有宣州区户籍的8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80周岁-99周岁:每人
30元每月
100周岁及以上:每人
200元每月

80周岁-99周岁:每人
30元每月
100周岁及以上:每人
200元每月

个人申请——村社区核实——乡镇街道审核——民政局审批

一卡通发放

每月30日前

3023265

宣州区民政局

精简退职

1965年6月《国务院关于精简退职的老职
工生活困难救济问题的通知》(65)国
内字第224号

1961年至1965年6月9日
期间精简退职的

原标准工资百分
之四十

590月每人每月

590月每人每月

一卡通发放

每月25日前

3023265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123号)

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中央财政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总量,以及全市(县(市)区)符合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亩均补贴标准

登记造册、公示确认、打卡发放等各环节工作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原则上每年6月30日前

0563-3020444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稻谷补贴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 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皖财农〔2020〕540号)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1〕1281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皖财农〔2022〕485号)

实际种粮农民,2022年具体方案尚未出台

总额分摊,根据统计的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亩均补贴标准,全区范围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稻谷实际生产者申请——村社区核实——乡镇街道审核——农业农村局汇总--农业、财政、发改等部门复核--财政部门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原则上每年9月30日前

0563-3023405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农机构置补贴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构置补贴
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农机〔2021〕96号)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定额补贴。根据产品性能、参数设置档次,同一档次产品补贴标准相同。

自主购机,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主动申请补贴、县级受理核验、信息公示、财政结算兑付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和打卡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公账户。

分批次发放

0563-2513565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禽(畜)防控扑杀补助资金

安徽省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财[2012]164号)

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从事动物疫情防控的村级防疫员

1200元/人

1200元/人

1200元/人

1200元/人

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岗位工作人员负责统计上报,辖区畜牧兽医管理局审核,辖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报辖区财政部门批准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63-2513562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牲畜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6〕8号)

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对病死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

50元/头

15元/头

15元/头

养殖户发现病死猪后,登录“至为无害化”App进行收集申报,乡镇监督员登录至为无害化”App或者电脑后台进行审核,当养殖户收集病死猪达到一定数量时,登录“至为无害化”App进行处理申报,并进行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乡镇监督员登录至为无害化”App或者电脑后台进行审核,收集及处理数据通过“至为无害化”App上传至安徽省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系统。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中央、省级补贴资金发放后3个月内发放

0563-2513560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

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

1)独男或双女户每年960元(每月80元);
2)独女户每年1200元 (每月100元);
3)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的每年享受1560或1800元。

1)独男或双女户每年960元(每月80元);
2)独女户每年1200元 (每月100元);
3)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 的每年享受1560或1800元。

独女户每年补助360元,市区财政配套比例3:7

独女户每年补助360元,市区财政配套比例3:7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打卡发放

每年10月31日前发放

0563-3014992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

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家庭户

2022年7月1日起:特扶一类:子女伤残:460元/人/月;子女死亡590元/人/月。            特扶二类:一级520元/人/月;二级390元/人/月;三级260元/人/月

特扶一类:子女伤残:490元/人/月;子女死亡640元/人/月。             特扶二类:一级520元/人/月;二级390元/人/月;三级260元/人/月

特扶一类:子女伤残:590元/人/月;子女死亡640元/人/月。特扶二类:一级520元/人/月;二级390元/人/月;三级260元/人/月

特扶一类:子女伤残:590元/人/月;子女死亡640元/人/月。特扶二类:一级520元/人/月;二级390元/人/月;三级260元/人/月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打卡发放

每年10月31日前发放

0563-3014992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奖扶扩面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

只生育一个女孩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

/

/

区级补助每人每年400元

区级补助每人每年400元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

打卡发放

每年10月31日前发放

0563-3014992

宣州区人社局

一次性交通补贴

《关于印发宣城市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宣人社秘[2021]173号)

脱贫劳动者(监测对象)

/

/

通过转移到省外就业且稳定达6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按照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

通过转移到省外就业且稳定达6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按照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

个人申请、村(社区)受理、乡镇审核、区级审批

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季度

0563-3019296

宣州区人社局

居家就业补贴

《关于印发宣城市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宣人社秘[2021]173号)

脱贫劳动者

/

/

对居家就业的脱贫人口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一次性就业补助。

对居家就业的脱贫人口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一次性就业补助。

个人申请、村(社区)受理、乡镇审核、区级审批

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季度

0563-3019296

宣州区人社局

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帮扶车间补贴

《关于印发宣城市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宣人社秘[2021]173号)

脱贫劳动者

/

/

对在人社部门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原公益岗位)、就业帮扶车间就业的脱贫人口,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脱贫人口岗位补贴。

对在人社部门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原公益岗位)、就业帮扶车间就业的脱贫人口,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脱贫人口岗位补贴。

个人申请、村(社区)受理、乡镇审核、区级审批

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季度

0563-3019296

区林业事业发展中中心

生态护林员
(生态巡查员)

《关于印发<宣城市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宣人社秘〔2022〕105号)                               《关于下达2022年第四批乡村振兴项目的批复》(宣区乡振【2022】6号)

生态护林员(建档立卡脱贫户)

300元/人/月

300元/人/月

个人申请、村(社区)受理、乡镇审核、公示公告、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审批、上岗履职、申领补助

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季度

0563-3023342

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营造林补贴资金

《安徽省财政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综合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造林主体

/

/

500元/亩

500元/亩

个人申请-自然资源所(林业站)验收-乡镇申报-区级审核发放

打卡发放

每年6月30日前发放

0563-3023342

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古树名木管护费

《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十五条

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人

/

/

一级、二级古树每株每年补助200元,三级古树每株每年补助100元

一级、二级古树每株每年补助200元,三级古树每株每年补助100元

村级签订协议-乡镇报送-区级审核发放

打卡发放

每年12月31日前发放

0563-3023342

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公益林管护补助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下达 2022 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支出)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473 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下达 2022 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646号)、《宣城市推进林长制改革 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宣林长办〔2020〕19号)

公益林管护责任人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10元/亩/年、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16元/亩/年。

国有省级公益林15元/亩/年、非国有省级公益林17元/亩/年、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在中央财政16元 /亩/年补偿的基础上再增加 1 元/亩/年

/

非国有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增补资金3元/亩/年

自然资源所(林业站)验收-村级公示-乡镇申报-区级审核发放

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年12月31日前发放

0563-3023342

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下达 2022 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支出)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473 号)

天然商品林管护责任人

国有天然林10元/亩/年,非国有天然商品林16元/亩/年

/

/

/

自然资源所(林业站)验收-村级公示-乡镇申报-区级审核发放

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年12月31日前发放

0563-3023342

宣州区烟草产业发展中心

土地流转补贴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州区2022年烟叶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宣区政办秘[2022]6号)

宣州区烟农(含代管)

100元/亩

100元/亩

乡镇审核-区烟草产业中心审批-乡镇公示-打卡发放

一卡通或打卡发放

按年发放

0563-3023057

宣州区乡村振兴局

雨露计划资金

关于下达2022年第四批乡村振兴项目的批复     宣区乡振【2022】6号

贫困家庭中高职学生

1500元/人

学生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打卡发放

一卡通打卡发放

2022年6月24日

0563-2701280

宣州区发改委

移民直补资金

安徽省水库移民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人口资金计划的通知    皖水移【2021】23号

大中型库区农村移民,到人

50元/人/月

个人申请,县级移民管理部门核定为扶持对象,县级打卡发放

一卡通

2022.5

13767762588

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农村危房改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 2021〕35号)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其他脱贫户、农村低保边缘户等

新建 20000元/户
修缮加固 6000元/户

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竣工验收后30日内发放

0563-3011980

宣州区残联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宣州区2022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宣残字【2022】8号)、《2022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皖残联〔2022〕10号)、《宣城市2022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案》(宣残【2022】22号

宣州区户籍符合条件的困难精神残疾人

1000元/人/年

本人或监护人在村(社区)申请,乡镇审核,区级审批

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发放,2022年6—7月发放

0563-3035107

区水利局

巡河员

《关于印发<宣城市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宣人社秘〔2022〕105号)

巡河员(建档立卡劳动力)

/

/

300元/(人·月)

300元/(人·月)

个人申请→村级研究→镇级审核→公示公告→区级备案→上岗履职→申领补助

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季度发放一次

0563-3023609

宣州区城管局

乡村公益性岗位

关于印发《宣城市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宣人社秘〔2020〕105号)

保洁员(建档立卡劳动力)

/

/

300元/人/月

300元/人/月

个人申请→村级研究→镇级审核→公示公告→区级备案→上岗履职→申领补助

一卡通打卡发放

季度发放

0563-2716461

区交运局

“四好农村路”护路员

《关于印发<宣城市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宣人社秘〔2022〕105号)                               《关于下达2022年第四批乡村振兴项目的批复》(宣区乡振【2022】6号)

护路员(建档立卡脱贫户)

/

/

300元/人/月

300元/人/月

个人申请、村(社区)受理、乡镇审核、公示公告、区交运局审批、上岗履职、申领补助

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季度

0563******93

应急管理局

冬春救助资金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
2021 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预算(冬春救助)的通知(皖财资环〔2021〕1366 号)。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1 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1〕894 号)

救助对象:2021年因自然灾害遭受损失造成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受灾人员的救助。

2022年:省人均不低于270元救助

户申请、村评、乡审、县定

一卡通发放

2022年元月发放

0563--2527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