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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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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656/202302-00008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宣州区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场所公示(宣城市宣羽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宛陵湖分公司(爱酷少儿体能宛陵湖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2-10 发布日期: 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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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州区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场所公示(宣城市宣羽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宛陵湖分公司(爱酷少儿体能宛陵湖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2-10
发布日期: 2023-02-10
关于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场所公示(宣城市宣羽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宛陵湖分公司(爱酷少儿体能宛陵湖店))
发布时间:2023-02-10 09:13 来源:宣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安徽省体育局和教育厅《安徽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称:宣城市宣羽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宛陵湖分公司(爱酷少儿体能宛陵湖店)

          址:宣城市宣州区宛陵湖新华书店3

      围:少儿体能、篮球、平衡车(滑步车)、跳绳、羽毛球、武术、跆拳道、足球、乒乓球、网球、排球、中考体育加试、体育舞蹈

法定代表人姓名:朱再华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教体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3210日至2023217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培训机构单独培训场所(不含两个以上教学点合计)建筑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场所总建筑面积的2/3。同一培训时段内棋牌类体育项目生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其它体育项目生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招收小学生的培训机构,教学用房不应设在四层以上;招收中学生的培训机构,教学用房不应设在五层以上。

2.培训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关于消防、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要求;提供餐饮服务的还应当符合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其它相关要求应符合《安徽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要求。

      话:0563-3023823

受理人姓名:李世权

      址:宣城市陵西路80

      编:24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