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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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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50152U/202212-00047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科室负责人解读】《关于动态调整宣州区区级涉企收费清单》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11 发布日期: 202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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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科室负责人解读】《关于动态调整宣州区区级涉企收费清单》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11
发布日期: 2022-12-11
【科室负责人解读】《关于动态调整宣州区区级涉企收费清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11 08:00 来源: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2022年)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2519号)和区政府《关于公布宣州区区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宣区政〔2014254号)文件要求,经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收费政策以及宣州区区级政府权责清单,《宣州区区级涉企收费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

一、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调整情况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2127号)规定,对202247日起至20231231日取得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的生产建设项目和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现行收费标准80%收取。

二、政府性基金调整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对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相关政策依据进行了调整。

三、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调整情况

为优化清单构成,保持与省级涉企收费清单一致性,今年起区级涉企收费清单不再公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改为公布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四、涉企保证金调整情况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提高保证金暂退比例帮助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皖文旅秘〔202278号)规定,对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要求享受暂退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暂退标准可为应交纳数额的100%2022412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申请暂退、缓交保证金的旅行社,应当在2023331日前(含当日)前补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