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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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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500/202311-00049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目录分表及流程图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分表(2022本)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30 发布日期: 2023-11-30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500/202311-00049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目录分表及流程图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分表(2022本)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1-30
发布日期: 2023-11-30
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分表(2022本)
发布时间:2023-11-30 09:18 来源:宣州区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  施  依  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备注
1 行政许可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申请需要申报的材料;受理申请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汇总,提出初审意见。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 行政许可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申请需要申报的材料;受理申请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汇总,提出初审意见。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3 行政许可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申请需要申报的材料;受理申请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汇总,提出初审意见。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