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向日葵大药房有限公司经营劣药(阿奇霉素胶囊)案
|
宣城市向日葵大药房有限公司
|
宣区市监处罚〔2022〕135号
|
经营劣药(阿奇霉素胶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1、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2、没收1盒
“阿奇霉素胶囊”(产品批号:20042001;生产日期:20200411;有效期至:2022.03;产品序列号:212;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5030;包装:6粒/盒;规格0.25g。)
|
2022/9/2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