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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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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4892510X0/202212-00054 组配分类: 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发布机构: 向阳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向阳街道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18 发布日期: 2022-12-18
索引号: 1134170374892510X0/202212-00054
组配分类: 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发布机构: 向阳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向阳街道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18
发布日期: 2022-12-18
关于印发《向阳街道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8 13:53 来源:向阳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向阳街道森林草原火灾应急

预案》的通知

 

村社区

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同意,现将《向阳街道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向阳街道办事处

 

 

 

 

 

 

 

 

 

向阳街道办事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全面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国家省市森防指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信息和救灾“三个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各项应急处置综合能力,确保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宣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宣城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宣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宣州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向阳街道办事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街道区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

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为我区森林防火期;遇有特殊的天气条件,适时确定提前或延长森林防火期。防火期间,安排24小时值班,主要领导24小时不关机,确保信息通畅。防火期间,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离岗。街道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实行层层责任包干制。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

    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和值班责任制。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  主要任务

2.1组织灭火行动

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2.2解救疏散人员

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2.3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2.4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5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3组织指挥体系

3.1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街道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组办事处书记任总指挥,街道主任常务副总指挥,街道副主任任副总指挥。领导组下设防灭火中队,具体负责组织和指导全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驻宣有林单位以及有森林防火任务的行政村(社区)根据需要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3.2指挥单位任务分工

森林草原防灭火中队负责组织指导各村(社区)开展森林草原灭火技能训练,组织民兵力量、协助参与街道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向阳派出所负责依法指导事发地公安机关开展火案侦破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违规用火处罚工作,组织对森林草原火灾可能造成的重大社会治安和稳定问题进行预判,并做好防范处置工作;

各村(社区)负责各村的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组织森林草原防火民兵队伍,开展森林草原火灾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协助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中队的扑救及应急救援工作。

街道林防火中队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具体负责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相关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等,同时负责森林草原火情早期处理相关工作。强化街道、村(社区)联动,做到高效协同,增强工作合力。

转移工作采取街道、村组干部包片负责的办法,统一指挥,统一转移。本着就近、安全的原则进行安排,先人员后财产,由于防火只是涉及到附近靠近山岭的旁边村庄,转移路线应视当地情况,由森林防火领导者统一指挥。

3.3扑救指挥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组负责指挥。全街道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办事处书记担任总指挥,规范现场指挥机制,合理配置工作组,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火场前线指挥部应划定火场警戒区,划入警戒区的火场及周边行政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火场前线指挥部同意不得前往火场、不得干扰前线扑火及指挥。

4处置力量

4.1力量编成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街道森林防灭火中队队和各村(社区)受过专业培训的半专业防扑火队伍为主,民兵应急分队等支援力量为辅,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

4.2力量调动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应对需要,首先调动火灾属地扑火力量赶往火灾现场,街道中队迅速增援。

5预警、信息报告和处置

5.1预警

5.1.1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草原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划分为4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1.2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方案。由街道办事处全权指挥扑救,各村(社区)、街道直各单位和有林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指令组织实施。

1、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内的;

2、大风天火势难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的;

4、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5、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6、需请求街道和友邻单位支援的。

5.1.3启动程序

各村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

 1、各村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街道政府报告,不得延误。

 2、街道政府机关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做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了解和快速掌握具体情况,并及时向县分管领导报告。

 4、随时了解掌握火场情况,为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5、切实抓好善后处理及总结工作。

5.4信息报告和处置

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组要按照“有火必报”原则,及时、准确、逐级、规范报送火灾信息。

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向社会公布森林火灾报警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森林火灾发生的地点、火场位置、起火时间、发现时间、肇事者、火势大小、林种等情况。接到报警后,将按以下规定执行:

  (1)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接警处置。接警后,应立即发出扑火指令,组织安排人员进行扑救,并向区防火办转报火灾信息,以便区防火办为扑救下一步可能扩大的森林火灾做好准备。

  (2)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接警处置。值班员接警后首先通知火灾所发生、安排人员组织扑救,其次向街道森林防火值班带班领导汇报,并根据带班领导的指示通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做好扑火准备工作。立即通知公安派出所派出警力进行火灾案件调查。

  (3)卫星林火监测热点信息接警处置。接警人员接警后,根据热点信息数据,利用地形图或互联网等资源,确定热点信息所在的单位。立即通知热点信息所在的村(社区)要求查找热源,组织力量前往扑救,并将火灾发生的情况及时反馈给街道防火中队。防火中队根据火情,调配扑火增援力量。

6应急响应

6.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响应级别。村(社区)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所在村(社区)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应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置。预判可能发生一般、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由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组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分别由设区的市级、省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必要时,及时提高响应级别。

6.2响应措施

火灾发生后,先研判气象、地形、环境等情况及是否威胁人员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险设施,科学组织施救。

6.2.1扑救火灾

立即就地就近组织半专业森林防灭火队伍、街道森林防灭火中队等力量参与扑救,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当地派出所和民兵役备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

各扑火力量在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气象条件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宿营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确保各类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6.2.2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学校等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医疗救治条件。

6.2.3救治伤员

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6.2.4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核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设备、油气管道、铁路线路、特高压密集输电通道等重要目标物和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并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消除威胁,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确保目标安全。

6.2.5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管理,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堵塞交通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6.2.6火场清理看守

森林草原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原则上,参与扑救的外援救援力量不担负后续清理和看守火场任务。

6.2.7应急结束

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3.1响应措施

街道森防领导组总指挥统一指挥调度;火场前线指挥部,下设扑救指挥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火灾调查组、医疗救护组等

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区森防指总指挥根据需要率工

作组赴一线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火灾发生地街道办事处委、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2)根据需要向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请求增派专业扑救力量。

3)进一步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范次生灾害。

4)建立新闻发布和媒体采访服务管理机制,及时、定

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工作。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地区、时间敏感程度,受害森林草原资源损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启动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7综合保障

7.1信息与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通信网络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相应的通信设备。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7.2 队伍保障

街道、村(社区)两级和驻街道有林单位要分别建立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中队、义务扑火队和预备队,形成“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森林防火扑救力量体系。本着以森林消防专业队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做好扑火准备。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指挥,就近调动。

  1)专业森林消防中队。由宛陵森场负责区森林消防大队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监督和指导。区森林消防大队辖6支中队,分别是直属、麻姑山分林场、夏渡分林场、高立洪分林场、杨林分林场、青隐山分林场森林消防中队,其中区直属森林消防中队队员20人,其他每支森林消防中队队员为10人。

  (2)半专业森林消防中队。由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和驻街道有林单位负责组建半专业森林消防中队,队员不得少于15人。

  (3)林区义务扑火队。林区成立以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带队的20-30人的义务扑火队。

  (4)预备队。由街道人武部牵头组建扑火预备队,预备队以街道办事处民兵应急分队为基础。

7.3 物资保障

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装备和物资。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原则上按照乡镇级20-30万元进行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林区的所有单位都应储备一定的扑火物资,建立防扑火装备管理制度和台帐。林业承包大户以及有林地的单位根据自身防火的需要,要储备足够的防扑火物资,确保防扑火需要。

  (1)半专业森林消防中队配备10-20台风力灭火机,10台油锯、10台割灌机,20支水枪。个人防护装备按人数100%配备。

  (3)村级义务扑火队和预备队,分别配备2-6台风力灭火机。队员每人配备1把砍刀和1把二号工具。个人防护装备按人数100%配备。

  7.4  技术保障

  7.4.1 火场指挥。凡森林火灾延烧1小时仍未扑灭的,乡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在现场设立前线扑火指挥部,指挥长由乡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森林火灾延烧2小时以上仍未扑灭明火的,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在火灾现场设立前线扑火指挥部,指挥长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担任。

  前线扑火指挥部设立在地势开阔、安全适合观察火场情况的附近位置。指挥部内部要配备熟悉火灾现场地形的当地干部和群众。

  前线扑火指挥部下设扑救指挥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火灾调查组、医疗救护组等。根据具体情况,可随机调整组织机构。

(1)扑救指挥组:由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区人武部、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区交运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气象局、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等部门参加。

遵照指挥长扑火作战意图,组织调度火场所有扑火力量投入灭火战斗。及时准确地向指挥长反馈扑火进展情况,根据火场趋势拟定人力、机具、物资等计划,并将计划报至后方指挥部,以确保火场需求。火场扑灭后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联合检查验收。

(2)通讯联络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区文旅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参加。

迅速组建火场通迅网,规定火场扑火队的通迅频率和呼号,保持与各扑火队、后方指挥部的通信联络,确保火场内外信息畅通无阻。

(3)后勤保障组:由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牵头,区人武部、区应急管理局、区交运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发改委等部门参加。

负责火场前线所需食品、装备、机具、配件、燃油等物资的储备和调配。向扑火前线指挥部及各工作组人员提供办公、会议、交通、生活等各项服务。负责督查参战扑火队伍所带工具以及是否按规定备足进入火场的给养。负责接待扑火队伍中转、派出向导等事宜。

(4)医疗救护组:由区卫健委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区交运局等部门参加。

组织管理好医疗救护车辆、药品、器械,率领医护人员及时开展战地医疗救护;负责火场食品等检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将设立前线扑火指挥部和后方指挥部。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或委托副总指挥任指挥长。

  (1)火场指挥由前线扑火指挥部负责。前线扑火指挥部工作基本程序:全面掌握火场所处的地理、森林植被、林火趋势、气象、扑火力量及社会环境条件等情况,迅速制定扑救具体实施方案;绘制火场示意图,在扑火指挥图上标绘火场图形,周密部署兵力、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跟踪扑救进度动态,预测火势发展及蔓延趋势。依据扑火方案及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的调用扑火力量。通讯联络、后勤保障、火案调查、医疗救护等工作一并开展;定点或随时收集扑火队现场扑救信息,并向后方指挥部报告扑火一线动态。

2)后方指挥部设在区防火办。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领导组成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后方指挥部负责防火救灾工作的人员调配调集、信息沟通、后勤保障、车辆工具调配等;负责掌握火灾情况,提供技术指导;负责依据火情动态,决定是否调集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中队等后续力量投入火灾扑救;负责补充扑火物资,组织临时医疗救护队赴现场开展救护工作,解决扑火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将火情上报区政府和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火场气象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及时提供火场天气情况,合理适时提出实施人工增雨的建议。

7.4.2 扑救要领

   初期森林火灾阶段和现场火势弱、植被少的火灾扑救。

   1)可利用灭火工具直接消灭火焰。扑火时,从火的后方(火尾)入场,尾随火头前进,踏过火烧迹地进入扑火地段,开展扑火作业,直到火扑灭为止。

   2)扑火力量充足时,可将火区分割成段,同时开展扑火作业,逐段逐片消灭。在扑火头和两翼的同时,派部分人员携带灭火工具,扑打火尾、残火,防止风向突变,使火尾变成火头。对于扑打过的地段,应派人清理看守,防止复燃。

  火势凶猛,人力不能靠近,火势较大的火灾扑救。

   1)对火势发展趋势较明显的,充分利用有利的地形、地被物,把人力布置在火场外围的安全地带,抓住火向河流、道路、阴坡、下坡等有利时机,全力快速进行扑打,一气呵成,把火扑灭,或扑打火势较弱火的两翼和火尾,控制燃烧速度和面积。

   2)利用早上和夜间火势弱的有利时机,组织全面进攻。这种方法,多是由于白天风力大,火势猛,短时不能扑火时方可采用。

  在大面积、高强度、大风条件下的火灾扑救,要使用间接灭火法进行扑火。主要方法是利用河流、道路和山脊作为依托条件开设防火线,阻隔林火的蔓延。

    1)人工开设防火线。在火前方一定距离,选择与主风方向垂直,植被较少的地方,人工开设防火线,并清除防火线上的一切可燃物质。防火线宽度一般不少于30米,长度应视火头蔓延的宽度而定,伐倒的植被倒向火场一边。开设防火线时要强调质量。防火线形成后,要派足够人员在外侧守护,严防林火烧越防火线。

   2)火烧防火线。利用河流、道路作依托条件,在火头前方,设立火烧防火线,从火头前进方向的对侧开始点火,利用风力灭火机使火向火场方向蔓延,两火相遇而将火熄灭。火烧防火线技术性强,危险性大。因此,必须选择有经验的指挥员指挥,组织足够人力,选好风向,在三级以下风力时进行。风力太大,则不宜使用。

  采用火烧防火线方法灭火时,点火人员一般相间5米,向同一方向移动同时点火。

  在火灾扑救过程中,火灾现场指挥员要结合实际,适时采取适当扑火战术,提高灭火成效,加快扑火进程。

  (1)单点突破,长线对进突击战术。选择接近主要火头的侧翼突入,火势较强的一侧大量布置兵力,火势较弱的一侧少量布置兵力,兵分两路,进行一点两面作战,最后合围。这种战术突破点少,在火势突变可能性小的情况下采用,由于扑火队能力有限,大面积火场不宜采用。

  (2)多点突破,分击合围战术。实施时,若干个扑火小队(组),选择两个以上的突破口,然后分别进行“一点两面”作战,各突破口之间相互形成分击合围态势,使整个火场分割成若干个地段,将火迅速扑灭。这种战术突破口多,使用兵力多,全线展开,每个扑火队(组)间的战线短,扑火效率高,是扑火队常用战术。

  (3)四面包围,全线突击战术。采用全线用兵,四面围歼的办法扑火,既扑打火头、又兼顾全局,一鼓作气扑灭火灾。蔓延强烈的一侧兵力多于较弱的一侧,顺风火的兵力多于逆风火和侧风火,上山火的兵力多于下山火。

  (4)一次冲击,全线控制战术。将全部兵力部署在火线的一侧或两侧,采用一个扑火层次,全力扑打明火,暂不清理余火,也不留后续部队和清理火场队伍,力求在短暂时间内消灭明火,以控制火场局势,然后再组织消灭残余火。“一次冲击”的距离,一般荒坡400~500米,危险地段150~200米,有林地150米左右。这种战术多半用在火危及到居民区、重要设施时,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时使用。

  在火灾扑救过程中,火灾现场指挥员要结合实际,适时采取适当指挥技术,提高灭火成效,加快扑火进程。

  (1)指挥员应根据火势、地形、地被物、气象、扑救力量等情况,确定扑火方案。如果火势进一步扩大,考虑变更扑救方法和扑救队伍的任务及配备,掌握好支援队伍和物资,力争控制局势。

  (2)在指挥扑救时应注意判断扑救力量和火势的相互联系,根据火的发展蔓延速度,划分间接扑火区和直接扑火区,确定间接扑火方式和作业地点,分配扑火任务,落实责任。

7.5 资金保障

区、乡两级应当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将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所需支出。各有林单位及林业承包大户必须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森林防火。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办理。

7.6培训演练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有计划地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在全社会普及避火安全常识。

8后期处置

8.1火灾评估和火案调查

应急结束后,发生火灾街道办事处向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如实上报火场面积、森林资源损失和扑救费用等情况。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火灾评估机构,科学客观地评价灾害损失。当地公安派出所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8.2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

参照《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

8.3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通过专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草原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论引导和自媒体管理,防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及时辟谣澄清,以正视听。发布内容包括起火原因、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8.4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各级森防指要及时全面工作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对应急处置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森林火灾事件调查报告。

9附则

9.1预案演练

街道灭火领导组会同森灭火中队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9.2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街道灭火领导组会同森灭火中队、各村(社区)、民办组织预案学习、宣传、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街道办事处应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并报区防火办备案,形成上下衔接、横向融合的预案体系。

9.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街道灭火领导组成员和职责分工

2.灭火中队花名册

3. 各村(社区)防火网格负责人

 

附件1:街道灭火领导组成员和职责分工

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森林防火工作。街道的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其职责如下:

指挥长:由办事处书记担任,负责街道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与指挥。检查督促森林防火预案及各级职责的落实,并根据防火需要,指挥、调度、命令、调集物资器材和人员。

常务副指挥长:由街道主任担任,协助指挥长工作。

    副指挥长:由分管林业的领导、担任,协助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工作。

街道防火办公室:具体负责街道森林防火防御日常工作。负责拟订街道森林防火规划,制订全街道防御预案;督促指导各村(社区)落实防火工作,执行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以及上级指挥部命令。加强值班,确保森林防火信息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街道防火办:全力配合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各项工作,并做好防火调度工作。

街道人武部:具体负责民兵参加森林防火扑救工作。

街道民政所:负责防火涉及到村民生活的救济工作,及时向县民政局上报灾情统计。

街道卫生院:负责做好灾区医疗救护工作。

供电所:负责防火区的电力供应。

    街道财政所:负责防火工作中的资金使用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派出所:负责查处防火起因,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维护社会秩序。

政府办:负责对区、街道防火指挥部各种信息的收集与传递。掌握本街道区域各村组信号发送员反馈的信息,及时为指挥长决策提供依据。

防火调度:负责按照指挥长和区、街道防火指挥部的命令,及时调整人员组织扑救工作,负责加强同各单位的联系。

附件2:森林防灭火中队花名册

附件3:各村(社区)防火网格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