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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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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3899/202208-0006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宣州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宣区住建〔2022〕105号
生成日期: 2022-08-02 发布日期: 2022-08-02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3899/202208-0006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宣州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宣区住建〔2022〕105号
生成日期: 2022-08-02
发布日期: 2022-08-02
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宣州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2 14:43 来源:宣州区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高新区管委会,狸桥镇人民政府,全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宣城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管函〔2022〕176号)、区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的通知》(宣区安办〔2022〕29号)等要求,经研究,制定《宣州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8月2日  

抄送: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宣州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

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宣城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管函〔2022〕176号)、区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的通知》(宣区安办〔2022〕29号)等要求,巩固全区住建领域质量安全综合治理阶段性成果,推动安全隐患整改,决定在全区建筑施工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二、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15条硬措施以及省、市、区具体工作措施,紧盯高温及汛期安全生产不利条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开发区、园区薄弱地区和重点部位、环节,强化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和督查交办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15条硬措施以及省、市、区具体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二)国务院安委会第一考核巡查组6月中下旬在我区延伸考核巡查期间交办的涉及我区问题隐患整改情况;省安委会第六综合检查组对我区开展综合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三)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各单位检查以及企业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四)项目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要岗位人员是否配备、到岗履职到位,是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隐患整治台账;施工单位“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单位是否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检查等制度,是否落实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带班检查制度;是否组织开展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五)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是否认真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加强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环节管理,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建立危大工程清单和安全文明措施费支付责任,严格落实施工单位现场管理和监理单位旁站监理责任,确保危大工程安全风险受控。

(六)起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是否认真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加强起重设备分包单位管理,推行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严禁分包给无资质或挂靠资质的单位;是否严格落实起重设备安装、顶升加节(附着)、拆除等作业现场监督和旁站监理责任;是否加强起重机械日常检查维保巡查,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聘请起重设备安全专家、检测机构定期开展检查,消除风险隐患。

(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风险辨识评估、作业审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安全培训教育、应急处置等制度;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专项方案,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是否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监督、旁站,坚决杜绝盲目施工作业、盲目施救行为。

(八)高坠事故预防常态化管理情况。是否认真落实《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安徽省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安全管理措施》(建质函〔2020〕495号)及《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模板脚手架安全管理的通知》(建管函〔2021〕320号)、《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建管函〔2019〕431号);是否认真组织排查高处作业在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落实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常态化开展安全巡查检查,加强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检查和高处作业防护措施检查,严格防范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发生。

(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建设工程火灾风险防控治理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是否落实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要求,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和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等制度;是否加强生活区、办公区、集中停放充电区等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灭火及应急疏散应急演练;是否按规定配备安装消防设备设施,生活区配备独立式烟感探测报警器。

三、工作方式

(一)深入开展自查整改。“百日行动”期间,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要牵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对照主要内容认真组织安全排查,对排查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隐患整改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和问题清单,自查工作要贯穿 “百日行动”全过程,直至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隐患消除。

(二)强化监督检查。要结合前一阶段大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检查工作贯穿“百日行动”全过程,宣城高新区、狸桥镇等要建立问题台账清单。

(三)加强专项督查。对各在建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市住建局将组织由副县级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对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情况开展督导。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百日行动”,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安全管理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进一步细化检查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用心用力,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百日行动有序实施、取得实效。

(二)狠抓问题整改。各相关单位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必要时要责令停工整改,及时查验施工单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对企业自查工作流于形式或隐患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要严肃处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多种形式宣传报道“百日行动”进展和成效,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突出项目,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广泛发动项目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身边安全隐患,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