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政策法规>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703691067764l/202206-0000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城高新区水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文号: 宣高新管〔2022〕96号
生成日期: 2022-06-27 发布日期: 2022-06-27
索引号: 11341703691067764l/202206-0000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城高新区水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文号: 宣高新管〔2022〕96号
生成日期: 2022-06-27
发布日期: 2022-06-27
宣城高新区水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27 10:11 来源: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做好中央和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安徽省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以及安徽省环保督察突出问题整改,特制定宣城高新区水环境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高新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增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快推进高新区企业内部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排查、改造工作,确保“雨水入河、污水入厂”。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攻坚。聚焦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雨天溢流等难点问题,持续做好污水源头收集和污染源头管控。

2.强化综合治理。将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与道路建设、产城融合、排涝能力提升等有机结合,同步实施工业污染、面源污染治理。

3.坚持建管并重。严管工程质量,加快机制创新,健全排水设施定期巡查等工作制度,实现规范建设、长效管理。

4.树立民生导向。发挥公众监督作用,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建设和水体污染对园区运行及日常工作、生活的干扰,妥善防范、处置潜在环境风险。

(三)总体目标

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园区内所有市政管网和企业内部管网整治方案并督导企业完成整改,确保“雨水入河、污水入厂”,污水实现应收尽收实现园区污水管网质量和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明显提升

二、具体要求

(一)消除雨污水混流排口。开展企业雨污水排口排查,摸清雨污水管道错接混接情况。按照“源头治理为主、末端截污为辅”原则,科学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及排口整治,建立排口档案并设置标志,压降雨天溢流污染。

(二)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全面排查企业雨污水管网接驳情况,对未设污水排放口但存在排放隐患的,积极开展市政污水管网空白区改造建设工作,对暂不具备接管条件、近期计划建设的管网空白区,采取临时性收集措施。建立污水管网排查制度,定期对企业内污水管网进行现场检查,及时疏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整治工业企业排水。抓好高新区废水集中处理,完善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落实各排污企业纳管信息,深入开展企业排口建档工作;做好排污企业日常监督性监测,多角度加强企业排水监管。整治达标后的企业或小型工业园区,须依法办理排污许可,并绘制“雨污水管网一张图”,在企业主要出入口上墙公示。

(四)提升管网养护水平。按照设施权属及运行维护分工,全面检测雨污分流管网状况。结合雨污水管网检测工作,建立3—5年为一个排查养护周期的长效管护机制。构建排水管网信息系统,实现智慧化管理。

    三、实施内容

(一)园区层面

1、高新区污水尾管修复工程项目。2022年7月底,实施完成污水处理厂污水尾管的维修工程。该项目起止点为污水处理厂至水阳江,管线总长约2.8千米,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

2、宣城高新区市政雨污水管网检测修复项目。宣城高新区已建成道路17条(含支路)约55公里,前期经过检测发现雨污水管网存在部分混接、错接、漏接及堵塞等问题。大到暴水天气期间存在污水外溢风险。20226月底,完成宣城高新区全域雨污管网的检测工作;202212月底,完成内部市政雨污管网三级以上重大缺陷检测与修复工作形成宣城高新区市政道路“雨污水管网一张图”以及雨污水管网混接点和缺陷清单。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元。

3、园区企业内部管网排查整治工程。此工程分批分阶段实施。2022年12月底完成化工园区内部企业的管网排查以及污水明管以及智能化在线监控设备及智能化分流装置的改造工作后期通过宣城高新区智慧化园区综合一体化平台纳入智能监控。2023年底完成园区内除化工园区范围外的企业内部管网的排查与修复工作。

(二)企业层面:

1、第一阶段:动员自查阶段(化工园区内企业2022年7月底前;非化工园区内企业2022年10月底前)。企业内部排水管网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根据《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环办水体函〔2021〕488号)以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辖区内企业开展清底数、查问题、促整改等工作,形成企业“雨污水管网一张图”及自查信息说明(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自行监测方案等信息),按照规定建设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志牌,完成雨污分流改造企业须提供雨污分流改造设计/施工方案以及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查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材料

具体时间安排为:7月20日前将“雨污水管网一张图”及自查信息说明上报至管委会环保办;自查中发现问题的,7月30日前将改造设计/施工方案上报至管委会环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