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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656/202207-00020 组配分类: 招生政策
发布机构: 宣州区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意见
名称: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州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08 发布日期: 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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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招生政策
发布机构: 宣州区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意见
名称: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州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7-08
发布日期: 2022-07-08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州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8 20:43 来源:宣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区政办秘〔2022〕17号

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州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宣州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7月8日













宣州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和《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7号)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按照户籍“划片、免试、就近、足龄”入学原则。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控制班额。

(三)严格执行户口簿和居住地房产证相统一优先安排入学原则。

(四)坚持“公开透明、严格监督、违规必究”原则。

二、入学对象

宣州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学区划分

(一)各乡镇中心小学负责安排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到本部或村完小(含教学点)入学,中心初中(含分校)负责安排本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学。

(二)市区公办学校负责安排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见附件1)。

(三)民办学校供适龄儿童、少年按入学办法选择入学。

四、入学办法

(一)市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登记报名办法

1.优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相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户口簿的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迁入时间须在本工作意见发布之日前,下同; 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其次安排只有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户主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再次安排只有辖区内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产权所有者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且产权占比50%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位如仍有空余、家长有需求,可依据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出生先后顺序适当接收秋季入学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但必须是截至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六周岁的儿童。

2.小学入学新生监护人需携带户口簿、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出生证等原件(或电子证照)和复印件,到所在学区小学登记;初中入学新生携带户口簿、住宅类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小学学业完成证书等原件(或电子证照)和复印件,到所在学区初中登记。工作人员核对原件,留下复印件,学校初审并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区教体局审核,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组织报名、注册。新生报名也可登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登记报名,具体方案由所在片区学校发布。

3.宣州区(含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且已开工建设或每亩税收贡献1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子女入学,且为非宣州区户籍,由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区政府相关文件、会议纪要执行,具体流程由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和区教体局商定。

4.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烈士子女,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执行,安排其子女就近入读公办学校。

5.合工大宣城校区教师子女入学按2014年市政府第66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办理。国家工作人员调动和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提交调令、介绍信、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区教体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安排其子女就近入读公办学校。

6.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凡持有我区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就业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等,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

7.市十二中实行集团化办学,分为“南校区”“西校区”,招收所划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生。

8.奋飞学校负责接收中锐第一城、碧桂园、美都玉府和华夏湖畔小区且户籍已迁入该辖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办义务教育。具体方案由奋飞学校拟定,报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执行。

(二)市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登记报名办法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宣州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实施电脑派位。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可回户籍所在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

2.市区民办初中招生采取网上登记或到首选学校登记方式,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dj.changyan.com/xzqweb),录入相关信息。每生可首选和备选一所初中登记。规定时间内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民办教育协会组织电脑派位分配新生学位,邀请部分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到场监督,公证处现场公证。

3.参加电脑派位学生家长须诚信填报志愿。凡电脑派位已被录取的学生,除回户籍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外,其他学校不得安排入学。

4.市区民办初中电脑派位招生结果在学校网站和校园公告栏公示无异议后,上传省教育厅学籍管理系统申请学籍,严格实行“一生一籍、籍随人走”,杜绝人籍分离。凡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由区教体局责令整改,并依法依纪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并酌情削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5.奋飞学校除接收所划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生外,其他学生的招生参照市区民办初中招生办法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和学校要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将招生文件、学区划分、新生名单等相关内容在学校宣传栏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行阳光招生,支持社会力量监督,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

(二)依法保障。各乡镇街道学校、各区直学校要严格依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宣政办〔2018〕23号)精神,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杜绝各类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各学校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起始年级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三)明确职责。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初中负责按时组织辖区内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入学。市区各公办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学区划分范围,按时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民办教育协会要发挥牵头、组织、协调作用。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负责本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严明纪律。各学校要自觉服从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尤其是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招生工作人员要严以律己、率先垂范,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自觉接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查处“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招生过程中吃请、拿回扣等行为,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六、附则

(一)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具体工作时间由区教体局安排,7月8日出台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市区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于7月14日至16日到所在学校报名登记,7月23日前完成审批;市区民办学校7月19日-7月23日完成网上登记,7月27日进行电脑派位、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14日-15日完成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第二轮补登记。

(二)本工作意见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宣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市区学校学区划分范围

     















附件1

 

宣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市区学校学区划分范围


1.市实验小学:鳌峰、西林、澄江、济川街道户籍环绕学校周边的部分小区,含开元小区、状元府、沁园小区、民族商城(以北)、广播大院、花鸟市场、中心菜市场、大唐财富广场、桃源广场等。鳌峰街道宝城社区和阳德社区,木直街、豆腐巷沿线以北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市实验小学梅溪校区:梅溪新村、美都新城、香溢梅溪、梅园新村、星隆国际、同曦黄金时代、绿锦小康村及环绕学校周边的绿锦社区部分区域等。

2.市二小:鳌峰街道城南社区户籍(不含房产在星隆国际、香溢梅溪、绿锦小康村等区域);市二小贝林校区:济川街道户籍,佟公路以南,玉山社区,贝林、舟基、向阳新村、美都玉府等。

3.市三小:西林街道户籍,含天羽山庄、天羽宿舍、溪苑小区、敬亭苑、中央公馆、公安宿舍、三建公司宿舍、闲云楼、观塘小区、杨村煤矿宿舍、香江金郡、方家冲、大润发、天都花园、万宇新城、东方润园、锦润时代上城、丹桂园等。

4.市四小:鳌峰街道锦城、宝城、阳德社区户籍,木直街至豆腐巷以南、梅溪路以北、陵西路以东区域的小区;市四小民生校区:希达小区、银桥湾、宛陵湖新城等;市四小桂花园校区:张锦社区、桂花园小区以及绿锦社区户籍环绕校区的部分区域等;市四小中梁校区:西城锦湖、中梁小区、琥珀新天地、瑞景苑、棠樾湾、金瑞中心城(暂定)等。

5.市五小:济川街道户籍,交通路沿线以南,南市路至宛                                                        

溪河以东,佟公路以北,含国鑫小区、城东新村、康桥风景、稻香新村、圣联锦城、府山东郡(暂定)等。

6.市六小:澄江街道户籍,昭亭中路以东,含翰林苑、盛世御景、盛世华庭、盛世百合、大唐御苑、大唐凤凰城、敬亭春晓等。

7.市七小:敬亭山街道户籍,昭亭路以西,含盛宇湖畔、江润丽景苑、江南书苑、亚龙湾、通和紫金城悦府学府一号、敬亭山君、安居苑、书香苑、敬亭新苑、优诗美地等。

8.市八小:飞彩街道莲花塘、石板桥和莲西社区户籍,宛陵西路和创业路以北,开达、莲花塘、御林河畔、富山诗苑等小区;市八小茂盛锦苑校区:飞彩街道团山社区、睦马村和福山村户籍,金达、望城岗小区等。

9.市九小(含东湖校区):柏庄、中锐第一城、碧桂园、碧桂园天玺、华夏湖畔、世茂云锦等小区(具体招生办法由市九小拟定)。

10.市十小:双桥街道户籍。

11.市十一小:环绕学校的部分小区,含陶然新村、塑料厂、饮服公司宿舍、阳光小区、思佳花园小区、盛宇名家、宣城银城、宛陵嘉园、锦绣华府、领尚花城、凤凰山、山城名居等;十一小宛陵湖校区:宛陵新语、恒大御景、恒大悦澜湾、翡翠城(东方福邸)、力达紫御府(清溪家园)等围绕学校周边的区域。

12.金坝中心小学:金坝街道户籍。

13.向阳中心小学:向阳街道户籍。

14.夏渡小学:向阳街道夏渡社区及周边行政村户籍。

15.市八中:小学部:济川街道户籍,宛溪河以东,东方燕园、前城上东郡、明镜湖小区、利华世纪新城、绿宝嘉园、阳德郡苑、南湖新村、车站新村、滨江花园、铜钼矿宿舍、东方国际(暂定)等;初中部:济川、双桥街道户籍。

16.市三中初中部:澄江、敬亭山街道户籍。

17.市十二中西校区:西林、鸿越大道以东的飞彩街道户籍;市十二中南校区:鳌峰街道城南、张锦、绿锦社区;美都新城、银桥湾、希达小区、翡翠城小区、宛陵湖新城、同曦黄金时代、力达紫御府、香江金郡、西林新村、西林二村、丹桂园等小区。

18.市六中:鳌峰街道锦城、阳德、宝城社区户籍;市六中新港校区初中部:宝城路和鸿越大道以西、围绕校区的周边区域含御林湖畔等;市六中新港校区小学部:新港国际小区。

19.北师大宣城学校初中部:宝城路以东、鸿越大道以南至响山路与沪渝高速交汇区域以西含桂花园等小区的学校周边区域(暂定);小学部:宝城西路至沪渝高速区域以南、薰化路以西、清弋江南大道以北范围内围绕学校区域(暂定)。

20.宣州区体育运动学校:宣州区注册运动员。

21.金坝初中:金坝街道户籍。

22.向阳初中:向阳街道户籍。

23.夏渡初中:向阳街道夏渡社区户籍。

24.奋飞学校:中锐第一城、碧桂园、美都玉府和华夏湖畔且户籍和房产双证齐全。

25.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学校:市七小、市八小、市八小茂盛锦苑校区、市四小桂花园校区、市十小、金坝中心小学、向阳中心小学、向阳夏渡小学、庆丰小学、市三中初中部、市八中(小学部、初中部)、金坝初中、向阳初中、夏渡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