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孙埠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孙埠镇人民政府> 监督保障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9282/202206-00028 组配分类: 监督保障
发布机构: 孙埠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孙埠镇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6-23 发布日期: 2022-06-23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9282/202206-00028
组配分类: 监督保障
发布机构: 孙埠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孙埠镇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6-23
发布日期: 2022-06-23
孙埠镇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发布时间:2022-06-23 09:59 来源:孙埠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进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教育并重、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上一级行政机关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 责任追究范围 

 第五条 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责任: 

 (一)未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和工作体系的; 

 (二)未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经费的; 

 (三)未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程序的; 

 (四)未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机制程序的; 

 (五)未建立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程序的; 

 (六)未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的; 

 (七)未规范编制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 

 (八)未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的; 

 (九)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报送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