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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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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77391290Y/202206-00044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政策解读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宣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6-14 发布日期: 2022-06-14
索引号: 11341703777391290Y/202206-00044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政策解读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宣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6-14
发布日期: 2022-06-14
主要负责人解读《宣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
发布时间:2022-06-14 16:28 来源: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经政府同意,安委会印发《宣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现就《职责分工》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和背景

根据《宣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要求,我局起草了《宣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以下简称《职责分工》。主要目的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部门监管职责,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起草过程

一是执行法律规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我局同时参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市委办公政府办公《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规定,形成初稿。

二是落实整改和考核要求。2021人大常委会对政府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指出我还存在属地部门监管责任不严,跨行业监管合力不强,部分成员单位职能交叉、推诿扯皮,未能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履行监管职责等问题,要求进一步明确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监管职责。2021的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要求级政府按照“业务相近”原则,及时分析并明确和落实有关部门对新业态、新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职责分工》区安委办先后以发征求意见函和召开座谈会形式,安委会成员单位及直有关单位征求修改意见,慎重研究后予以适当修改。

四是认真完善定稿。安委办对文稿进行集体讨论、认真研究并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一是提出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明确共同职责。安委会36家成员单位,明确了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落实、建立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和人员、宣传教育、统计分析、事故调查评估等项共同职责。有监管任务的单位以及提供支持保障的单位均需落实到位。

    三是规定部门职责。执行法律规定,参照上级文件,并结合各部门“三定”方案以及我一些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存在空白的现状,规定了36家成员单位在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需要履行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省、市考核细则要求明确监管责任的新业态、新领域按照业务相近原则分别进行了归口。

四是明确保障措施。要求各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安委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履行职责情况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部门或行业(领域)进行通报、警示约谈,必要时实行挂牌督办。

、其他事项

职责分工》明确,本任务分工已明确的事项,如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本任务分工未明确的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执行;部门职责发生变动的,按相关变动对应调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政策咨询部门:综合协调科   联系人:张桂祥   联系方式:2527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