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策法规>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063/202206-0000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6-10 发布日期: 2022-06-10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063/202206-00009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6-10
发布日期: 2022-06-10
宣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22-06-10 10:52 来源:宣州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6月10日)

宣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宣州区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宣州区“三调”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60308.16公顷(90.46万亩)。其中,水田54686.41公顷(82.03万亩),占90.68%;水浇地363.21公顷(0.54万亩),占0.60%;旱地5258.54公顷(7.89万亩),占8.72 %。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3691.38公顷(80.54万亩),占89.0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5201.19公顷(7.80万亩),占8.6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377.08公顷(2.07万亩),占2.2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9.39公顷(0.04万亩),占0.0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9.12公顷(0.01万亩),占0.02%。

(二)种植园用地9348.44公顷(14.02万亩)。其中,果园1761.13公顷(2.64万亩),占18.84%;茶园7228.40公顷(10.84万亩),占77.32%;其他园地358.91公顷(0.54万亩),占3.84%。

(三)林地99496.42公顷(149.2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67579.86公顷(101.37万亩),占67.92%;竹林地11086.75公顷(16.63万亩),占11.14%;灌木林地682.60公顷(1.02万亩),占0.69%;其他林地20147.21公顷(30.22万亩),占20.25%。

(四)草地1117.25公顷(1.68万亩)。其中,其他草地1117.25公顷(1.68万亩),占100%。

(五)湿地381.40公顷(0.57万亩)。其中,内陆滩涂381.40公顷(0.57万亩),占1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8812.13公顷(43.22万亩)。其中,城市用地4128.04公顷(6.19万亩),占14.33%;建制镇用地3695.90公顷(5.54万亩),占12.83%;村庄用地19573.93公顷(29.36万亩),占67.94%;采矿用地1021.37公顷(1.53万亩),占3.5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92.89公顷(0.59万亩),占1.36%。

(七)交通运输用地5047.19公顷(7.57万亩)。其中,铁路用地404.36公顷(0.61万亩),占8.01%;公路用地2360.37公顷(3.54万亩),占46.77%;农村道路2222.21公顷(3.33万亩),占44.03%;港口码头用地56.50公顷(0.08万亩),占 1.12%;管道运输用地3.75公顷(0.01万亩),占0.07%。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2342.95公顷(78.51万亩)。其中,河流水面4059.44公顷(6.09万亩),占7.76%;湖泊水面13548.33公顷(20.32万亩),占25.88%;水库水面670.56公顷(1.01万亩),占1.28%;坑塘水面22504.01公顷(33.76万亩),占42.99%;沟渠9747.29公顷(14.62万亩),占18.62%;水工建筑用地1813.32公顷(2.72万亩),占3.4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本次调查全面查清了全区各类土地利用状况、土地权属状况和地类变化情况,数据成果准确客观反映了全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

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施“田长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开展生态建设,强化监测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

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城乡存量用地,加强开发园区管理,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各级各部门应充分应用“三调”成果,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底图底数,有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