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部纳入城镇职工慢性病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均为宣州区基本医保住院定点医疗机构,我区的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资质为依申请准入制。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须具有与门诊慢性病诊疗相关的医疗设备并有与诊疗相关的药品储备,同时设置有完善的门诊诊疗科室并有具备相关资质的医师,可以为我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完善的慢性病门诊就医与购药服务。
因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实际情况,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科室设置、诊疗设备及医师资质良莠不齐等现象,目前并未全部设置为城镇职工医保慢性病定点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定点资质设置需求的,可向宣州区医局提交申请,医保局组织人员对医疗机构的相关条件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准予设置。
办复类别:B 类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联系人:陈 莉 联系电话:2831092
宣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 4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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