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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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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66946603XM/202204-00009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宣州区经信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宣州区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工程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19 发布日期: 2022-04-19
索引号: 1134170366946603XM/202204-00009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宣州区经信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宣州区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工程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19
发布日期: 2022-04-19
宣州区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工程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2-04-19 08:02 来源:宣州区经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营商环境工作的系列指示,进一步优化提升宣州区电力接入营商环境,提高电力接入效率、优化接电服务,简化电力接入并联审批流程。现将宣州区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工程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转发 给你们,公开征求意见。如有相关反馈意见,请于2022年4月29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彭玉珍    联系电话:2830429    联系邮箱:xqjb2830367@163.com

    2022年4月19日 


宣州区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工程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宣州区电力接入营商环境,提高电力接入效率、优化接电服务,简化电力接入并联审批流程,根据《宣城市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2021版)》《宣城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工程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系列指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和务求实效,针对我区电力接入环节存在的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制度突破为抓手、通过改造流程、简化审批、压缩时限、加强协同等综合举措,切实提升电力接入的服务效率和水平,为打造我区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客户申请电力接入,实行网上申请,并联审批。为低压小微企业提供“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办理环节缩减为“申请受理、装表接电”2个环节,电力接入工程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免除行政审批,无外线工程的,办理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的,不超过7个工作日;为高压大中型企业提供“三省”(省力、省时、省钱)服务,10千伏普通客户取消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办理环节压缩为“用电申请、供电方案答复、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3个环节;供电企业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16个工作日。电力接入符合备案条件的实行承诺备案制,需行政审批的实行并联限时审批,审批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主要任务

(一)简化办电环节。对低压小微企业客户,办理环节压缩为“用电申请、装表接电”2个环节;不涉及电力接入工程的,全过程办理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涉及电力接入工程的,全过程办理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对10kV普通客户,取消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供电公司责任环节压缩为“用电申请、供电方案答复、竣工检验与装表接电”3个环节,办理时间不超过16个工作日。

(二)优化审批流程。按照“能并则并、能简则简、能快则快、分类处理”原则,实施规划、绿地占用、绿地破复还原、占路、掘路等环节并行操作,联合踏勘、并联审批,实现受理材料在线共享、在线审批。对符合“三零”服务范围的低压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工程由供电公司负责通过告知承诺等方式免除行政审批手续;对电力接入工程300米及以内10千伏及以下普通客户电力接入工程实行备案制,由工程建设单位承诺破路、破绿、占路保护不低于原设计标准的恢复方式经备案确认后可先行施工,相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压低报装费用。低压小微企业客户接入不承担工程费用,由供电公司投资建设至用户表箱处,用户零成本接入。供电公司提供工程设计及造价参考,其他客户电力外线工程自主选择设计和施工单位,接入费用由市场竞争形成。

(四)拓展办理渠道。全面实现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线下“一窗受理”,线上“全程网办”功能。将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纳入区住建局综合服务窗口,并设置电力接入工程并联审批受理窗口标识、办事指南、政策文件等,由区住建局统一受理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工作。区数据资源局完善区政务服务网电力接入工程政务审批系统,同步上传电力接入工程并联审批办事指南、政策文件等指导客户办理,实行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全程网办”。通过跨层级、跨部门信息共享共用和共享电力接入申请要件,实现电力接入工程备案或行政审批并联办理。

(五)加强过程监管。根据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各审批单位对用电报装接入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四、工作流程

(一)用电申请和接入工程设计环节

1、用电申请一窗受理一是申请人可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宣城分厅”、网上国网APP、“安徽电力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进行申报,或者向区政务中心供电窗口线下申请。二是供电营业窗口“一站式服务,一证受理”,开展“互联网+”线上办理和预约上门服务,实现低压小微企业客户全程网办和“一次都不跑”、10千伏普通客户“最多跑一次”。三是精简客户申请材料,客户提供任何一种有效身份材料,供电公司即可先行启动“一证办电”,打通政企信息共享通道,可直接调用身份证、不动产证、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无需客户提供资料原件。(责任单位:供电公司、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2、供电方案和外线工程设计。供电公司对低压电力接入实行勘查装表“一岗制”,无电力接入工程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同步装表接电,有电力接入工程的,在1.5个工作日内确定供电方案并完成外线工程设计。10千伏普通客户,供电公司在9.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电方案答复,客户在获取供电方案后,自主选择并委托设计单位及时开展外线工程设计工作,供电公司取消设计审查环节。(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二)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环节

客户外线接入工程,如涉及道路开挖需办理规划、绿地占用、占路、掘路修复等行政许可的,由区住建局统一受理,相关部门依职能并联办理,各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审批决定(不含挖掘、占用体量大、占用林地等需报上级批准的)。对电力接入工程300米以内10千伏及以下普通客户电力外部工程实行承诺备案免审批方式;

1、提前沟通服务。对符合“三零”服务范围的低压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工程由供电公司负责通过告知承诺等方式免除行政审批手续。各审批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在电力外线接入工程环节,应主动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及时向客户提供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附件5),明确技术要求以及应提交材料的名称、方式和期限等。(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公安分局等)

2、明确流程时限。

1)告知承诺制

适用范围:宣州区范围内低压小微企业电力客户接入工程。

不适用情形:需报市级的;城市桥梁、主干道、快速路、国省干线公路、交通量较大的农村公路;占用森林(公园)林地、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外延5米范围内)、城镇绿地乔灌木(树冠垂直投影范围内)的保护范围、伐移树木;新、扩、改建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竣工后3年内的城市道路等的占掘路工程。

有关要求:低压小微企业客户供电企业延伸投资界面至客户红线,电力接入工程供电公司负责统一建设。低压小微企业客户电力接入工程如涉及道路开挖,供电公司按照附件5格式要求进行承诺,通过告知承诺等方式免除行政审批手续,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即可进场施工。

2)承诺备案制

适用范围:城区道路300米及以内10千伏普通客户电力接入工程及其他非小微企业客户电力接入工程。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同样不适用承诺备案制。

有关要求: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告知占用绿地、占用、挖掘道路等相关主管单位,并对施工安全、施工质量、交通安全、道路修复、绿化修复等进行承诺。挖掘城市道路前应勘查掘路线由和既有地下管线情况,与相关管线部门做好对接工作,确定的掘路线由应平行或垂直于道路方向,不宜采用斜向或曲线方式;挖掘、回填时应对原有管线设施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损坏原有的地下管线。

备案流程:

1)业务受理。区住建局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占用绿地、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备案材料,第一时间派转至相关部门。(0.5个工作日完成)

2)同步备案。占用绿地,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备案:对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由区住建局负责备案。占破路备案:对影响交通安全及交通秩序的占破路备案,由区公安分局负责;挖掘城市道路备案:对需进行规划路由变更的电力外线工程备案,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1个工作日完成)。

3)备案确认:相关部门实施备案确认后,区住建局统一将备案结果告知备案申请人,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即可进场施工。(0.5个工作日完成)

备案材料:申报单位备案申请表(附件3)(线上申请系统自动生成无需提供)、公共外部电力接入工程承诺书(附件5)和项目施工方案(附件6

3)并联审批制

适用范围:城区道路300米以外电力接入工程和其他承诺备案制不适用情况(需报市级的除外)。

有关要求: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告知占用绿地、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等相关主管单位,并对施工安全、施工质量、交通安全、道路修复、绿化修复等进行承诺。挖掘城市道路前应勘查掘路线由和既有地下管线情况,与相关管线部门做好对接工作,确定的掘路线由应平行或垂直于道路方向,不宜采用斜向或曲线方式;挖掘、回填时应对原有管线设施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损坏原有的地下管线。

审批流程:

1)业务受理。区住建局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占用绿地、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占破路申请材料,第一时间派转至相关部门。(0.5个工作日完成)

2)并联审查、联合踏勘。对需要临时占用绿化用地,占用、挖掘道路的,占用路产路权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国省干线公路的,由区住建局负责审查。对涉及采伐林木的,由对应审批权限的林业管理部门负责审查。需要对影响交通安全及交通秩序的占破路审查,由区公安分局负责。对涉及采伐林木和需进行规划变更的,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审查。(2个工作日完成)

3)出具行政审批意见书。各相关部门完成审查后,第一时间将审查意见反馈至区住建局综合服务窗口,由窗口统一出具行政审批意见书,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即可进场施工。(0.5个工作日完成)

审批材料:申报单位备案申请表(附件3)(线上申请系统自动生成无需提供)、公共外部电力接入工程承诺书(附件5)和项目施工方案(附件6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注重前置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各审批单位对供电公司和办电用户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抽检,如发现承诺内容与实际不符,审批单位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审批单位应当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对被审批人的其他违法行为,行政审批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处罚规定的,审批单位可以从重处罚,同时将失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等)

(三)外线施工环节

低压小微企业客户电力接入工程,供电公司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外线工程施工和装表接电。对由供电公司投资建设电力接入工程的高压客户,供电公司提供相关服务。其他客户外线接入工程,在供电公司答复供电方案后客户自行委托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施工。供电公司及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承诺要求做好(责任单位:供电公司、用电客户及相关建设单位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供电公司等单位组成“获得电力”工作专班,统筹开展相关工作,并建立工作例会等相关工作机制。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具体承担日常工作。

(二)构建联审平台。在“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宣州分厅”,开设“获得电力并联审批”网上平台,审批流程网上流转,实现“一口申请、同步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同时建立审批时限预警机制,实现审批时限全过程监控。

(三)强化信用支撑。推动建立覆盖客户、供电公司、相关单位等各类主体和工程设计、施工、审批、验收等重点环节的信用监管体系。对电力报装接入过程中发现的承诺不兑现、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推拖不办等行为的,记入责任主体信用档案,并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六、实施日期

本规定自即日起试行,原规定与本文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区经信局会同相关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低压小微企业客户外线接入工程工作流程图

        2.高压客户外线接入工程工作流程图

        3.宣州区电力接入并联审批备案表

        4.宣州区电力接入并联审批申请表

        5.公共外部电力接入工程承诺书

        6.项目施工方案



附件1

低压小微企业客户电力接入工程工作流程图


用电申请环节

0.5个工作日)

客户通过线下或线上渠道申请用电

0.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受理申请。

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装表接电环节

(供电企业提供“三零”接电服务)

供电方案和外线工程设计

1.5个工作日)

1.对不涉及电力接入工程的低压小微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并同步装表接电。

2.对涉及电力接入工程的低压小微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确定供电方案并完成外线工程设计。

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接入工程施工及装表接电

5个工作日)

开展接入工程施工,工程完工后同步装表接电。

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附件2

10千伏普通客户电力接入工程工作流程图



用电申请环节

0.5个工作日)

客户通过线下或线上渠道申请用电

0.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受理申请。

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供电方案答复环节

9.5个工作日)

开展现场查勘,对10千伏普通客户在10个工作日完成供电方案答复。客户获取供电方案后,委托设计单位开展工程设计。

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行政审批

3个工作日)

对电力接入工程300米以内的实行备案制。需行政审批的,对规划、涉路施工、绿化、占路等行政许可实行并联限时审批。

责任单位:各行政审批相关部门

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环节

工程施工

(客户自行实施)

客户实施的受电工程,由客户委托施工单位开展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用电客户

竣工验收和装表接电

6个工作日)

工程竣工后向供电企业申请验收,供电企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

责任单位:供电公司





附件3

宣州区电力接入并联审批备案表

基本信息

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手机)

身份证号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具体位置及所属区域

设计单位

设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管线长度

规格(管孔数)

敷设方式

架空          地埋          架空+地埋

是否破挖道路

口是否口

破挖长度(M):

是否占用公用绿地或迁改苗木

口是否口

占用面积(M2

施工计划周期

开始—结束:                  ——            

总天数:

项目单位

                                  申请人(单位公章):年     

本单位(人)承诺:对本表所填报的内容及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案部门

                   单位:

                 (盖章)

                   单位:

                 (盖章)

                   单位:

                 (盖章)


附件4

宣州区电力接入并联审批申请表

基本信息

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手机)

身份证号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具体位置及所属区域

设计单位

设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管线长度

规格(管孔数)

敷设方式

架空          地埋          架空+地埋

是否破挖道路

口是否口

破挖长度(M):

是否占用公用绿地或迁改苗木

口是否口

占用面积(M2

施工计划周期

开始—结束:          ——            

总天数:

项目单位

申请人(单位公章):年     

本单位(人)承诺:对本表所填报的内容及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能够满足各项行政审批告知的条件、标准和技术。对于破挖道路、占用公用绿地等不低于原设计标准恢复。

公共电力接入外部路径设计图施工方案


附件5

公共外部电力接入工程承诺书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电力接入审批程序,加强公共电力接入工程管控,由我公司对公共电力接入工程施工范围内相关事项做如下承诺,若有违反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处罚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

一、严格按照提交的施工方案及相关技术标准实施。

二、我公司所委托的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且在施工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作业,同时将施工单位信息和证明材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严格按设计单位的设计路径方案施工图施工,委托有资质测绘单位放线,竣工测绘,施工前熟悉并且探明地下各类管线的设置情况,必须充分考虑管线保护、管廊占用等方案,施工结束后将供电管线测量数据提供至地下管线主管部门。

四、施工前充分做好道路挖掘、绿地占用、苗木迁移等项目估算,施工结束后必须按照道路、绿化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恢复;采用有偿购买方式恢复的,在施工结束后一个月内结清相应款项。若自行恢复绿地,承诺绿地恢复养护期内的无条件补缺补株(养护期是绿地恢复完工后养护至少1年);若自行恢复道路,承诺质保期内的无条件质保维修(质保期至少1年),质保期结束并验收合格后,移交原管养部门纳入日常管养。

五、施工过程文明施工,同步做好噪声、扬尘、污水等治理管控;遇大气环保要求的,施工做好围挡,渣土外运覆盖,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施工,做到全覆盖。遇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服从管理,避免在交通高峰期施工并做好施工期间交通疏导。

六、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加强现场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做好每日安全文明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施工期间因施工作业和管理不到位而发生的事故和损失,由我公司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七、做好施工区域安全防护和交通引导工作。




承诺单位(公章):

   



附件6

施工方案

   

    一、现场施工总体方案

    **************

    二、施工交通组织方案

    **************

    三、地下管线保护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