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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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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4892510X0/202204-00032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向阳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流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14 发布日期: 2022-04-14
索引号: 1134170374892510X0/202204-00032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向阳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州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流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14
发布日期: 2022-04-14
宣州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流程
发布时间:2022-04-14 11:48 来源:向阳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州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流程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食品小作坊申请登记、变更、延续、注销、补证申请业务的办理。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25号) 

三、受理机构

辖区各市场监管所

四、申请条件

食品小作坊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一)生产加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二)生产加工区与生活区有效分隔;

  (三)具有相应的生产设备、设施,以及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卫生防护设施;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直接从事生产加工的从业人员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五、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生产加工场所平面图及其使用证明;

(三)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四)拟生产的食品品种;

(五)生产加工场所的卫生与安全情况说明。

六、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办结

七、办结时限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生产加工场所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颁发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结果送达

现场取件或邮寄方式送达。

十、服务电话

鳌峰市场监管所 0563-3024700

敬亭山市场监管所  0563-3023166

西郊市场监管所 0563-3015738

双桥市场监管所   0563-2197119

孙埠市场监管所 0563-3188679

水东市场监管所   0563-3260251

水阳市场监管所 0563-3590543

狸桥市场监管所  0563-3496101

周王市场监管所  0563-3180315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监督投诉:0563-3025139。

现场监督投诉:宣州区市场监管局,宣州区鳌峰东路178号北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