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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贤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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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7X7X/202204-00036 组配分类: 监督保障
发布机构: 养贤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养贤乡政务公开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14 发布日期: 2022-04-14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7X7X/202204-00036
组配分类: 监督保障
发布机构: 养贤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养贤乡政务公开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14
发布日期: 2022-04-14
养贤乡政务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2-04-14 10:59 来源:养贤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1、政务公开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内外有别、注重实效、方便监督的原则。

2、 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外,政务公开应包括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个方面。

对外公开内容:

1)有关年度财政预决算、专项经费使用、债权债务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乡镇政府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活动的事项。

2)有关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发放、宅基地审批、救灾救济款式物发放、优等抚恤等与村务公开相对应的事项。

3)乡镇政府各部门和派驻站所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期限、监督办法和办事结果;有关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等需要公开的事项。

4)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对内公开内容:

1)干部任用、人事安排及奖惩情况;

2)财务制度及收支情况;

3)重大工程项目方案、审批及招投标情况;

4)大宗物品采购和分配情况;

5)固定资产处置情况;

6)重大管理事项的决策;

7)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政策规定;

8)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和领导班子廉政勤政情况;

9)其他应在内部公开的事项。

3、乡镇及派驻站所要设立固定的便于群众观看的政务公开栏,及时将应公开的内容张榜公布。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会议、广播、电视、网络等有效形式予以公开。

4、对乡镇政务公开的监督

1)建立健全乡镇机关和派驻站所内部监督制度。把办事结果公开与事前、事中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

2)发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将公开内容及时向乡镇人大报告。

3)实行预公开制度。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应先公布方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调整、修改后,再予以正式公布。

4)对乡镇财政预决算情况和有关基金、资金收支情况定期审计。

5)由乡镇人大、纪委、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等派员组成政务公开监督小组。

6)设立举报电话、政务监督信箱。